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3、关于付款方式。如果在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间隔时间,以便减少付款后逾期交房的风险。4、关于交房期限。开发商对延期交房常借故推脱责任,因此在签约时购房者应注意不可抗力以外的逾期交房原因,而不能让开发商任意地列举一些牵强的理由。5、关于违约责任。签约的目的是为房屋出售后出现的违约情形而提前设置一些防范条款,对违约的内容、违约的责任应尽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标准确定下来,这样便于操作。二、购房合同无效贷款合同怎么办在购房合同因故不能成立或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买房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应当如何处理呢?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彼此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效存在是商品房贷款合同存在的前提,贷款合同存在的目的正是为了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故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贷款合同的目的便无法实现,其也自然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买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贷款合同。无论是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还是在签订之前,作为购房者其实都应该先对相关问题作出一定的了解,比如对开发商的售房资格、自身情况进行审查,至于购房合同中的条款内容,由于很多时候都是固定范本,往往就补充协议的内容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约定,因此建议购房者把重心放在补充协议当中。就合同中比较重要的条款,若自己不好理解,可以要求销售人员作出相应的解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际土木工程招投标
      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较复杂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因工程资金金额较大、技术性较强、对工期质量亦有较高要求,所以工程的发包人一般均采用国际竞争性......


·酒后驾驶处罚有哪些新规定
      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行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民事诉......


·如果用人单位找童工会怎样
      尽管我国的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都不得雇用童工。但是仍然有一些用人单位抱着侥幸的心理,雇佣童工为单位来提供劳动力,......


·醉驾酒精含量标准是多少
      醉驾酒精含量标准是多少1、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


·不一定的
      不一定的,如果按最新的交通法,经检验达到醉驾的,终身禁驾,根据情节最高可以判6个月的刑期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还要根据刑法加刑的。如......


·不批捕还能继续羁押吗?
      一、不批捕还能继续羁押吗?1、不批捕不一定还能继续羁押,是否可以继续羁押,需要看此时是否已经羁押了三十七天了,这是逮捕前的最长羁押期限。根据《......


·指定监视居住生活费由谁支付?
      指定监视居住生活费由谁支付?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但不完全人身自由,生活费还是自己负责。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居所或由于案件特殊的,公安机关会指......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警察可以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警察可以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吗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警察可以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吗?不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离婚后的彩礼要返还吗
      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彩礼礼的习俗,婚约正式缔结后,一般不得反悔。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婚约反悔的情况,那么夫妻离婚后的彩礼要......


·保险合同的解除有哪些形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