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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卖房属不属于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是没有权力将

监护人卖房属不属于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是没有权力将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变卖的。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如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出国留学等,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和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都可以作为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精神病人的,其法定监护人首先是配偶。建议1.在处理被监护人有关财产问题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否则就是无效的。虽然在上述案例中,监护人在没有具结保证书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仍然被法院判定为有效合同,但这是法院在根据各种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的结果,现实交易中的状况多变,为了保证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理由正当,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仍然需要由卖方出具经公证后的具结保证书。2.通过继承方式获得房产需要出售时,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书,公证书公证合法的继承人,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办理新的房产证,当然继承换证不用向交易过户换证那样缴纳各种税费。3.买方在买房过程中,需向意向房屋的业主询问房屋产权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经纪人询问需要注意事项。我国的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是没有权力进行任何的处理的,并且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损失,监护人是需要去承担的。监护人并不只是简简单单去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监护人的职责是很多并且贯穿于被监护人整个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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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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