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一、赠与合同
   1、含义
  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移,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2、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必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赠与合同是否必须进行公证?
  赠与合同的公证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三、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签订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也就是说,赠与人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但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它有让位于以下两种权利:
   1、让位于法定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基于法律规定的事由,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只要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是何种性质,也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2、让位于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不是必须进行公证的,公证赠与合同效力是比较强的,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是不能撤销赠与的。为了维护您自身利益具体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帮助您争取更多的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司法冻结银行卡严重吗?
      司法冻结银行卡严重吗严重,不可以进行金钱交易操作。二、司法冻结是什么司法冻结是新券法修改新增的执法权,赋予证券监管机构一些准司法权,是这次证......


·成年人监护人是自愿的吗?
      成年人监护人是自愿的吗自愿监护自愿监护,指被监护人不存在法定监护人的情况下,不负有法定监护义务的人自愿担任监护,并经主管组织同意对被监护人进......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参照标准是多少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一)、河南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6元/年;(二)、河南省城镇年人均消费支出17154元/年;(三)、河南省农村居民......


·有期徒刑缓刑可以回家吗
      有期徒刑缓刑可以回家吗1、犯罪分子被判缓刑一般是可以回家,但需要接受所在社区矫正部门监督管理。2、法律依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


·合同履行地和约定地不一致怎么办?
      合同履行地和约定地不一致怎么办?合同履行地和约定地不一致按照合同的实际履行来确定管辖法院。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


·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


·隐名股东和股权代持的风险是什么?
      (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股权代持协议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过与境内企业或个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隐名......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


·新入职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现代这个社会,每天都有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样的,每天都会有人找到适合自己的新的工作。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刚刚进入职场工作的年轻人们来说,......


·侵占罪和盗窃罪如何量刑
      盗窃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一、道路交通事故多等级伤残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多等级伤残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是很简单的。但如果在出现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按照《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