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要买的楼盘信息十分清楚,对于楼房的物业以及其他的东西也要多加了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他项权证一般是与产权证差不多时间办理,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需要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到房管部门办证大厅亲自办理,他人不能替代。一般办理后1个月工作日就可以审核完毕,发证给业主了。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属特殊原因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登记时限。我局一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理,以及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和遇到开发企业集中办证较多,赶上二手房交易过户高潮,有时出现了服务窗口业务量大增、人手有限,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已同意将预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时限适度延长。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
  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
  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5、工本费80元。
  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2、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获取银行抵押房产证的途径,如果说不是有什么事情急需要用房产证,其实抵押在银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也算是一种保管了,办理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手续,多长时间才能办理好也是因银行而异的。综上所述,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他项权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存在的,在银行还没有收好贷款的时候,他项权证就是银行的凭证,权利人需要交清贷款才可以进行他项权证的注销,办理他项权证的手续需要根据银行的情况来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法给合同的签订以及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法给合同的签订以及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能够用来规范合同的履行、变更等情况,而劳动合同法则是为了完善劳动制度,专门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怎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处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怎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处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老人没立遗嘱子孙怎么继承遗产?
      老人没立遗嘱子孙怎么继承遗产?老人没立遗嘱子孙继承遗产将会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序来进行继承,遗产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是范围限定性,遗产是死亡......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刚生完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二、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这:(一)权利性质不同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


·2023疫情双倍工资可以申请吗?
      疫情双倍工资可以申请吗?只要是属于休息日工作的就可以按双倍工资来进行申请。1、属于传统春节法定假日,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视同正常工作发放工资......


·很多人之所以会了解某一个楼盘,其实还是要归功于开发商打的广告
      很多人之所以会了解某一个楼盘,其实还是要归功于开发商打的广告,据调查很多人都是受广告的吸引,才会深入的对某一个楼盘进行了解的。但有时候却发现......


·一般二级轻伤标准是什么
      一般二级轻伤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股权投资公司上市
      股权投资公司上市一、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股权投资企业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工资标准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


·确认婚姻无效有诉讼时效吗?
      确认婚姻无效有诉讼时效吗?因重婚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