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审查批捕期限的计算是怎么样的?

一、审查批捕期限的计算是怎么样的?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和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一样,适用同样的羁押时间,即:传唤只有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方式进行变相羁押。传唤结束后,根据案情可以进行刑事拘留,拘留时间一般是3天,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4天。对于案情特别重大等其他情形,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至30天。刑事拘留期满后,侦查机关可以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进行决定逮捕。逮捕后,侦查机关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经省级人民检察机关批准后,可以延长两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办案程序>中规定:已逮捕的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二、自侦制度① 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包括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等;② 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枉法追诉,裁判案等;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等。④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侦批捕的期限一般都是以自批捕之日内开始算起。一般的期限时间都为十四日,此时公安机关会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行取保候审。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案件当中,由于案件的敏感性,侦查部门会向检察院申请延长批捕时间以推动案件的调查。三、审查批捕审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批示的活动。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审查批捕是逮捕程序的中心环节。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3日内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补充侦查决定。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通知予以纠正。综合上面所说的,审查批捕一般是由人民检察院来作出决定的,但对于审查批捕也是有时间规定的,而且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期限,如果超过了标准,那么当事人就有权利要求释放,所以,执法人员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让犯罪人员绳子于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量刑是怎么规定的?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量刑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


·保外就医如何申请,保外就医最长多少时间?
      保外就医是暂时监外执行。一般有两种情况:①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②......


·微信在我们
      微信在我们,智能手机里面算是一个比较普遍的应用,有些不法分子也会利用微信来进行交易,其中就有关于麻将的,那么微信麻将赌博可以构成赌博吗?根据......


·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2023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


·交通肇事逃逸未达到犯罪还会惩罚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未达到犯罪还会惩罚吗?交通肇事逃逸未达到犯罪还是会接受相应的惩罚的。应当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治安拘......


·征收补偿方案中暴露的拆迁奖励乱象,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
      一、征收补偿方案中暴露的拆迁奖励乱象,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


·银行解保拿他项权证可以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已经变得平常,当买房涉及到银行贷款以后,房屋他项权证就成了很重要的材料,一般情况下,需要交付银行进行保管,有些人会问......


·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
      一、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离婚只有给孩子抚养费,大人没有的,可以要求把给孩孑的抚养费提高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


·借款人在空白协议上签字有效吗
      借款人在空白协议上签字有效吗一、借款人在空白协议上签字有效吗?借款人签订的空白的协议是无效的,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有......


·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彩礼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


·刑事案件批捕后谅解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谅解的规定是什么?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是免除或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