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牡丹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牡丹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可以获得的补偿金,通常都是根据该土地在正常情形下可以获得的收入来加以确定高的,故而牡丹地被征收,相比较于农田可以得到的补偿金是比较多的。在征收之前,必须要根据牡丹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确实的补偿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的内容是什么(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变更1、变更形式。施工许可证信息变更须填写《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变更申请表》......


·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来讲,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经确定,日后是否还能要求增加?关......


·怎么认定肇事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肇事责任认定标准: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


·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管辖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诉讼程序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因为确定了管辖权问题,才能够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比如说我们国家的侵权,财产......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是多久?工伤认定是60天,伤残鉴定是15天。先向上级劳动部门申请复议,如果仍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决定书:如......


·试用期辞职了如何结算工资
      试用期辞职了如何结算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夫妻离婚有的选择的是协议方式,而有的则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在不同的方式下法律中作出的要求不一样,而这也算是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之间的不同吧,......


·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内容是什么?2020年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定要总公司授权吗?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定要总公司授权吗?需要总公司授权处理,《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


·刑事赔偿范围解释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范围解释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③......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征地的原因有非常多种,其中利民工程建设是非常常见的国家征地原因,其中大多数在乡镇的征地都是为了修路或者是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