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小孩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5、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综上所述,在实际的生活中夫妻离婚对子女抚养费一般都是协商解决的,如果不能通过协商,或者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用自己孩子的名义去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或者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如何处理?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在不存在的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之下的处理方式是支付违约金。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
·合同诈骗罪四要件主要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四要件主要是什么我国合同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是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之上,合同当中的每一项法条经签订以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一种呢主要形式,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公司都是该类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孩子抚养权未达成协议可以离婚吗?
孩子抚养权未达成协议可以离婚吗?一、孩子抚养权未达成协议可以离婚吗?孩子抚养权未达成协议可以离婚,但是只能诉讼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
·爆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怎样处罚爆炸罪
爆炸罪是一个引人关注的罪名。刑事司法实践中,爆炸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之处,比如故意杀人罪,特别是运用爆炸的手段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这给司法实......
·新三板上市条件流程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条件流程是什么?“新三板”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一个很陌生的事物。在过去,旧三板上市的挂牌企业只能是中关村的非上市公司,但是为了扶持......
·中小企业融资特征是什么?
鉴于市场经济的自发性以及经济上的自由,当今的市场上存在着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运营方式以及发展规模上与其他企业相比有着一定的差别,融......
·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现代社会,经常可以听到人们在讨论征地的补偿问题,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共同的利益所进行的一项活动,大多数的公民......
·离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脱离陈旧的思想后,现实生活中离婚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而对于夫妻离婚最痛苦的还是孩子,子女的关系不会随着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变化,都对子女有抚养......
·民事诉讼法代理人的特点
民事诉讼法代理人的特点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一定权限”又称......
·发明权保护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发明权保护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年费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