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甲方(用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派遣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续订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年度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 %;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
  
  (1)以实际派遣人数为依据,按照每月 元/人的标准计算,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
  
  (2)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规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数额,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
  
  3.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4.其他费用
  
  (1)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 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职业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法定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报销。
  
  第五条 岗位和时间
  
  1.岗位描述:
  
  2.工作时间: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派遣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履历等其它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4.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向其索赔,对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6.有权在派遣人员入职前核查其身份证、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7.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2.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8.对拟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9.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劳动合同的范本是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但是在生活中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了解,否则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出现的损失,但是在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大部分是有所属的企业进行制定的,因此自己还是需要多加注意其中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沁阳醉驾交警能扣车吗,是合理的吗?
      一、沁阳醉驾交警能扣车吗,是合理的吗?沁阳醉驾交警能扣车,这种行为是合理的。涉嫌酒后驾驶的车辆交警会走程序对车辆进行检验检查,等事故的鉴定书出......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多少年?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多少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


·法律对遗失物品不归还怎么样处理的?
      法律对遗失物品不归还怎么样处理的?一般来说拾到者拾到遗失物品应该有义务归还给失主,因为遗失物品中很可能有极为重要的东西如身份证、手机、银行卡......


·湖南省闲置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湖南省闲置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土地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尤为珍贵,特别是对城镇化扩大的今天,因此,政府出具了一系列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条例,......


·商业活动中注册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商业活动中注册商标被抢注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


·股权投资的收益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收益有哪些?最近几年,在私募基金的带动下,股权投资成为了很多投资者青睐的投资工具。投资者对公司进行考察后,发现其具备投资价值,就......


·受工伤厂里不认定工伤的依据是什么
      受工伤厂里不认定工伤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拖欠股份转让款改成借条可以吗
      拖欠股份转让款改成借条可以吗一、拖欠股份转让款改成借条可以吗?拖欠股份转让款不能写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拖欠股份转让款应该写欠条,借......


·夫妻一方过世信用卡欠款用还吗
      夫妻一方过世信用卡欠款用还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渎职侵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