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报案后多久立案

提起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构在核实提交人提交的材料后发起的诉讼活动。一般公众遇到刑事案件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以便更快地侦破案件。一、在报告案件后,多久才能立案呢?一般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它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例来确定和处理,这取决于案例的复杂性。如果你想立案,可以向警察局询问。1、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换句话说,如果案件未提交,公安机关应通知您。2、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经济犯罪处理若干规定》,规定了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检举、自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备案期限。在正常情况下,应在七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以延长到三十日。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以延长到六十天。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和公安机关处理经济犯罪的规定: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指控,举报,交出刑事案件的截止日期。在正常情况下,是否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提起诉讼。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重大复杂线索,可延长至30天。特殊的重大复杂线索经地方(市)级公安部门负责人批准,提起案件的期限可延长至60天。2、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审查备案的期限。审查将在三天内开始。一般审查期限为10天,最长审查期限为30天。3、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4、人民检察院提起、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5、提交公安请愿案的截止日期为60天。情节复杂的,经同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三级医疗事故 怎么处理?
      三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法律中规定的赔偿是不同的。而医疗事故的处理,其实也就是后期的赔偿问题。那么三级医疗事故该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贿行为是指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我国一直以来都强调要反腐倡廉,这是为了建设一个美好的中国,充分的保障公民的权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的受贿行为,为......


·婚姻中婚姻过错方离婚会分到财产吗
      婚姻中婚姻过错方离婚会分到财产吗?婚姻过错方离婚会分到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一、没买社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没买社保随时辞职可以吗?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有哪些一、回避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


·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的协议一般在婚前就已经签订,表面看来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障,出轨一方承担责任,另一方......


·商标到期多久不续展作废?
      商标到期多久不续展作废?6个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


·一、职工被单位调岗可以降薪吗?
      一、职工被单位调岗可以降薪吗1、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员工的职位、岗位属于工作内容,应当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现实中一些单位往往在劳动合......


·大学生入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大学生是现在社会上的就业大军,每年都有几百万的大学毕业生要就业。但是由于就业岗位的缺少使得大学生都绞尽脑汁想有一个工作岗位,但是他们在争取就......


·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样应诉?
      在买卖合同发生争议后,如果协商失败,合同一方通常选择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合同的另一方,作为被告,在收到法院的回应通知后如何处理?根据诉讼实践......


·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
      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一、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