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找到失踪的人
公民想要找到失踪的人应该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或者通过借助互联网的来寻找。
1,广播找人。如在电台、小区、超市及公共场所广播找人。适用于失踪当日。
2,搜索失踪地附近的闲置的厂房,礼堂,长期无人进入的空闲房屋,池塘,井,坑,河流,涵管,山崖等危险之地。搜索火车站、汽车站、公园、地下人行通道、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的空闲房子、拆迁区里的房子。
3,查询。到医院急诊、交警队、救助站、殡仪馆,福利院,急救站,民政等部门查询。
4,报警。因为警方要到24小时之后才可能受理,而孩子刚刚丢失的一段时间最珍贵,应想尽一切方式自救。报案后,主动向警方报告最新线索。
5,刊登启事。如在报纸、电视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上发布。 互联网,便宜、环保、覆盖广。广播,快捷、免费,适用于失踪当日。
电视,快速、覆盖广,但费用过高又不能留下可查阅的资料。报纸,读者虽多,但没有人会特意保留寻人启事去尝试今后寻人。传单,多被复印成A4纸形式由家人随机贴在闹市 。电线杆寻人启事是非法但又通用的选择;广告品以纸制传单为主,另有DV带、动漫、海报、扑克。
6、走访,家人行走各地向市民征集与失踪者有关的线索。
7、报案,向警方提供失踪者近照、直系亲属的血样。
8、悬赏,按自家财力悬赏,按报料线索价值兑现。
9、引起路人注意:用车队帖上失踪者的照片资料在当地城市宣传,行为艺术,用穿戴或展示品传播失踪者信息。
10、布控,预计可能出现失踪者的地点,委托当地常驻人群留意.
3,运用“十人四追法”。找十个人分四个方向,每组两人分别寻找线索,一人守候在家中接受反溃信息,直系亲属一人直奔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堵截。
11, 保持通讯畅通,手机不要关机.
12, 儿童以失踪地点为出发地,向运输部门司乘人员征集线索。通知异地亲友,协查从儿童失踪地到亲友所在地的汽车、火车.在寻找地到幼儿园或小学、中学查询。所有的同学中走访.儿童的相貌变化快,在寻找途中,可准备家人相片供人比对.
13, 对头脑不清楚的失踪人员应着重:失踪地,居住地附近。
14, 联络居住地附近的有同样经历的人,咨询经验,联合寻人。
根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十三条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
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1、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2、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3、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4、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5、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6、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7、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8、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9、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虽然说现在的通讯很发达却也难免会有人因为意外还是特殊的情况与家人没有了联系,而家人想要找到他们就必须要首先在当场的情况下进行寻找,在时间久了之后确定自己找不到后及时报警,让公安部门用监控的力量来寻找或者自己上网寻找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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