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司法解释
  
  
  试用期的违法表现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确立的初始阶段,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后的合同条款,是企业与员工相互考察、了解和熟悉的劳动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特殊时期,具有法律约束力,需劳资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背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劳资双方,特别是资方往往在试用期上有违法表现。
  
  
  1、约定试用期过长。有的单位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却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有的单位规定,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一年一订,从表面来看,这种做法无可非议,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也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都有选择的余地,但实际上试用期超过了有关规定。
  
  
  2、随意解除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辞退了招聘人员,因为试用期的工资低甚至不发工资,这些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在赚廉价劳动力。例如,一些商场到销售黄金期到来之际大量招聘营业员,等黄金期过了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房地产公司和广告公司在用人之际,也会利用“试用期”的幌子使用廉价劳动力。一些从事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销售公司借设办事处之名,以高薪招聘“市场部经理”或“业务经理”,引来众多的应聘者,有的人好不容易熬够试用期,公司却借口考核不过关,一纸通知让其走人,应聘者也是当了一回廉价劳动力。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在相关的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受与正常的用工时间内相同的权利,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遭受工伤事故或者其它的人员伤亡或者经济财产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员工的待遇进行支付和赔偿,用人单位拒不赔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我国公司法和民法总则规定了关于公司法人的相关内容,是我国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依据。可以说,公司法人的特点您都已清楚,......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范围是什么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范围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一、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1、验产权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


·诽谤罪
      诽谤罪,相信大家对这个罪名都比较熟悉。但这份熟悉感并非来源于社会现实中,而是来自于电视剧。所以在这里,要简单地介绍一下该罪名,认清该罪名与电......


·刑事责任形式包括哪几种
      刑事责任形式包括哪几种一、刑事责任形式包括哪几种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包括: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附加......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拍卖
      国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是不能拍卖的,是属于违法的,土地属于国家,个人禁止交易,转让。可以先上缴土地,由土地资源管理局来进行重新划拨。程序......


·一、工伤认定怎么申请书怎么写?
      一、工伤认定怎么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法院立案时间是多久 需要哪些材料
      法院立案时间是多久需要哪些材料在立案审查制的时候,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


·取保候审满一年检察院没联系过应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满一年检察院没联系过应该怎么办?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


·欠钱不还的老懒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老懒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老赖是有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还款义务的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哺乳期之后辞退你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