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一、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1、验产权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2、签合同
  确认买卖双方合法身份,签署房产中介合同前一要审查其资格,看是否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审查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以确认对方是卖主的合法代理人。签订《买卖契约》时,买方需交纳购房首付款或订金,切记此款应亲自交给卖主,并由卖主出具收据。交给其他人,一定要审查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以确认对方是否是卖主的合法代理人。
   3、办手续
  必要程序不能简化经过选房、看房、签合同三个步骤后,将进入买房的实质性阶段。具体是:房屋面积测绘、房屋价值评估、房屋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过户、取得回执。
  购房后应尽快办理房产证,并督促卖方尽快迁出户口;千万不要简化程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彻底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
   4、交房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办理完所有手续后,买卖双方按合同条款交接房屋,验收房内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和附属设施,验收合格后买方付款。买方在未取得房产证前,不应付清全部房款。
   二、购买商品房需注意哪些问题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管线分布竣工图有时也是附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购房者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需仔细,《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该楼盘都不能入住。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
  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4、商品房交付过程中,购房者验房的标准依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建筑方面的法律及规范,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就极为关键。
  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于普通商品,其购买需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走,如果不符合这一程序的限制就有可能出现什么差错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具体的购买流程以及在购买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陪同购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务员放高利贷违法吗?
      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对其美誉度较高。他们一般都是经过严格的筛选,才获得通往公务员之门的通行证。大多数公务员都是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在大是......


·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不同?
      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混淆法人和法人代表概念,那么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不同呢?公司法人是一个组织,而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法人是公司依法......


·小产权房交了定金能退吗?
      小产权房交了定金能退吗小产权房买卖是不合法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所以,买小产权房交的定金,如果不想买了,是可以要回来的。  《民法典》(......


·检察院正式批捕黄明会被判刑吗?
      一、检察院正式批捕黄明会被判刑吗?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


·离婚后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一)对收养人的要求:1、收养人须为成年人。2、收养人须无子女。3、收养人须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4、夫妻一方需无生育......


·民事案件中止执行情形有哪些
      民事执行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


·信用证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证付款流程是怎样的一、信用证付款流程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


·场地入股合作协议的范本是怎样的?
      场地入股合作协议的范本是怎样的?一、范文场地入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目标对......


·一、当事人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当事人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约定是否有效?有效的,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生效,《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


·刑事案件证人作证能起到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证人作证能起到什么作用一、刑事案件证人作证能起到什么作用?(一)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打击犯罪活动证人能够向司法机关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