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按照当事人的事先约定,发包人在收到工程竣工进行结算的文件之后,如果未按照约定时间给出答复,同样被视为受到工程竣工结算通知,依旧按照原先与承包人的约定处理。讨要工程款的对策要时通过寄挂号信的方式向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同时自己也预留好底稿,以阻断时效。若电话催询无效或效果不理想,就应该经常前往对方公司上门催收,或许可以从对方手里取得自己本应的到的工程款,所以应该积极主动上门。如果承包人自身所能才用的手段无法起到明显的作用或者自身精力有限,则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他们将会使用专业的知识为自己讨回工程款。或者我们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催债公司,但一定要确保对方为正规公司,了解其所使用的手段,一定不能做违反法律的事情。最后我们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占据主动权,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冻结对方相应的财产,以免自己赢了官司却输了钱。如果对方是大型企业公司的话,那就一定会十分在意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形象,因此便可向相关媒体进行曝光,给对方施加社会压力以取得自己应得的欠款。对于欠工程款不给我们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能做出出格的事,应当通过正当的方式与对方沟通,切忌采取违法行为讨要欠款。讨回属于自己的欠款是有法律作为后盾的,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向对方讨要欠款,只要自己占理,对方是无法拒不支付所欠工程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雇佣童工后果有哪些?
      童工就是指未成年人,雇佣童工,就是企业,单位录用未成年人。很多人都知道,国家对于这一行为是明文禁止的,但现在很多的工厂,单位都出现雇佣童工问......


·婚后领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后领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


·质押占有改定交付是否生效
      质押占有改定交付是否生效?无效,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


·未签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社会上一个正常的招聘录用程序是面试录取成功后,公司会与个人签订一个合同条款,这对双方的一份约束。那么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先入职再签合同为由暂......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一、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对患者人身......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何时结算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何时结算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离婚后的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的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


·变更抚养权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变更抚养权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


·赌博200万流水能判多久?
      赌博200万流水能判多久?赌博200万构成赌博罪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


·公司大股东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公司大股东去世了应该怎么办?一、公司大股东去世了应该怎么办公民死亡后其遗产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自然人......


·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
      一、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不能。因为开房无法证明重婚罪。重婚罪,指的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如果没有与他人结婚,不构成重婚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