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女方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女方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女方父母未在遗嘱中有特别的指定归于女方,则其所继承的遗产则为共同财产。
二、相关内容拓展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定,也可以婚后约定。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女方父母遗产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的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但如果女方的父母在遗嘱中对于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的要求的,就必须要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我国的《民法典》中对于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归属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可以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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