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案件之中提到的取保候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保证人交保证钱财,同时也要出示保证书,这样做能够保证随传随到,属于强制手段。如何在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有如下几个条件:1.对于犯下寻衅滋事罪的当事人,可能被判拘役管制或其他独立附加处罚的。换句话说如果犯罪嫌疑者所犯下的寻衅滋事罪情节比较轻,那么就没有逮捕的必要性,不过也有可能是审查不到位或者其他任何阻止诉讼进行的手段,这种情况应该选择取保候审。2.
  犯下寻衅滋事罪的罪行如果情节行为比较严重,当事人很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这个时候适当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能够避免触发社会危险性,同时又没有逮捕的必要的话,这是很好的一种选择。3.犯罪的人本来应该被逮捕的,但由于嫌疑人身患严重的病,不适合被羁押,或者是嫌疑人已经不能自理生活的,同样也可以选择取保候审。4.如果嫌疑人本来依法是要被逮捕,但是又正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正在哺乳期间的。在这些状况下,如果能在逮捕之前就了解清楚,那么不用行逮捕;如果是已经被逮捕了才发这个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改变强制法律措施,改为采取取保候审。5.如果是已经根据法律实施逮捕的嫌疑人,在通过了讯问、审核等程序之后,并且被认定为逮捕的证据不充分的。也就是说被拘留人也许会被判有期徒刑这样的惩罚,然而如果缺少证明犯罪真相充分证据,在被拘的法定时间内又无法集齐相应证明,那么就需要继续收集证据。6.已经被拘捕羁押的寻衅滋事罪嫌疑人或者说是被告人,在法律规定审核程序的办案时间内无法结束查案,这种情况下选用取保候审的方法是不会对社会有危险的。除此之外,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7项,对待挟有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明,有一定几率会出国躲避审查,但是对于没必要抓捕的嫌疑人就能够取保候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矩,犯下寻衅滋事罪的人只需有上述六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就足够选择采用取保候审。不过相关本部门是否允许取保候审就不是一回事了。寻衅滋事的嫌疑人在选择取保候审后还会不会继续判刑,这要根据具体的事情,因为取保候审仅仅是案件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手段之一,所以选择了这个办法也表示案件终结或者不被判罚。是否需要坐牢仍然需要司法部门的后续审查处理后才能知道。但是根据能够选择取保候审的条件来看,被允许取保候审一般都属于较轻的罪行,不会有太重的惩罚。所以最终的判刑到底是何,还是要看具体的案情情况。假如在最终查明案情并且确认犯罪行为就绝对会有刑法判处的,一般在三年以下的刑法是有机会缓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北京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
      北京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带来的问题,国家和政府也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对此研究和发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天数是多少?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天数是多少?《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


·给男朋友借三十万借条中应该写谁的名字?
      给男朋友借三十万借条中应该写谁的名字?给男朋友借三十万写了借条中应该写借款人的名字,这是由于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不一定有用,并且极为容易......


·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


·实行指定管辖的情形主要有几种?
      (1)两个或两个以上劳动监察机构因监察管辖权(主要指监察范围、对象)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共同上级监察机构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


·夫妻分居半年离婚证据有哪些
      无论夫妻分居多久,此时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已经分居那么长的时间,那么实践中夫妻分居半年离婚证据都有哪些呢?只有知道了哪些证据,那么接下来......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一样是可以申请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


·法律规定受贿取证应如何取?
      受贿取证应如何取?1、运用法律手段,迅速及时取证。受贿犯罪固有的特征,决定了它具有一定的侦查难度。受贿嫌疑人在实施受贿行为后或察觉司法机关追查......


·法院立案多长时间通知开庭
      法院立案多长时间通知开庭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


·用人单位要怎么给付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单位则应该向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具体来说,用人单位要怎么给付员工工资呢?如果因为......


·商标续展的时间节点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续展的时间节点是怎么规定的?1、商标续展办理的时间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