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网站图片侵权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在互联网社会,我们在作图或其他用途时经常会在网上搜索比较好的图片来自己使用,或者是为了建设自己的线上平台就直接利用了网上的现有的图片资源。但是有些图片都是作者有版权的,如果使用了这些图片获得利益的同时也侵犯了图片设计者的权益。就需要赔偿给图片设计者损失。那么企业网站的图片如果侵权的话,那么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作者设计的图片著作中的一种,所以图片在我国著作权中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对于发生侵犯著作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主张的合理的损失给予赔偿;赔偿数额中还应当包括权利人在制止侵权行为中所支付的费用。那么针对著作权侵害,如果计算赔偿标准,现规定有三种计算方法可参考:第一:通过侵权人给被侵权人带来的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第二:以侵权人的所收到的违法所得为依据;第三:上述两种情况都不适用,就按法定赔偿标准为依据。但是,往往在实际的侵权图片案中,会有不同的问题发生,难以界定。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难以计算的(1)由于著作权是一项无形资产,有不易发现不易计算损失的特点;(2)即使已经发现图片著作权被侵权了,但是现在图片传播的广泛性导致侵权人的收益大于损失,难以计算。(3) 即使著作权图片被侵权了,怎样来确定损失的范围也不容易界定。由于以上几个方面中,无法确认图片著作权的侵权损失的情况下,法院基本只能采用法定赔偿的规定标准。法院一般根据侵权情节(包括侵权持续的时间、范围、后果和造成的的影响等等)、作品类型、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考量,来酌定一个赔偿数额,但是在实际的赔偿案件中,这种法定赔偿原则往往不能使图片著作权保护真正落到实处。所以我们要注意,不能随便使用他人网上发布的图片作品用于经营,如果必须要使用,就必须提前告知图片的著作人并支付一定的费用,否则一旦被认定图片侵权行为,就得赔偿更多费用,这样就不划算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情况诈骗公安才立案
      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或者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诈骗罪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


·间接证据的概念是什么?
      间接证据的概念是什么?一、什么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有哪些依据?
      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


·试用期内辞职要赔偿违约金吗?
      试用期内辞职要赔偿违约金吗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
      每个驾驶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道路的畅通与规范;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则,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


·劳务合同违约金有效吗?
      劳务合同违约金有效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有视具体情况而定,符合《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


·车祸的误工费怎样计算方法是什么?
      车祸的误工费怎样计算方法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异同是什么
      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异同是什么?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区别在于:(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即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一、开除孕妇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开除孕妇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民事诉讼标的法院费用怎么收取?
      民事诉讼标的法院费用怎么收取?一、民事诉讼标的法院费用怎么收取(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


·无效婚姻是指什么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什么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二、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1、重婚的。意思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