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拘留批捕后怎么办?

一、刑事拘留批捕后怎么办?
  
  
  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可以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侦查。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三、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当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公安机关也是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那么在逮捕前也是需要将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调查和审理,如果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公安机关也是可以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当检察院审理完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成年人已满16岁未满18岁算童工吗
      未成年人已满16岁未满18岁算童工吗一、未成年人已满16岁未满18岁算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


·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1.这个规定是在我国婚姻法第37条当中明确写出的,在离婚之后,一方进行子女的抚养,也就是说拥有子女的抚养权,......


·开别人车受伤怎么处理
      开别人的受伤是很复杂的问题,如果讲到处理方式应该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车主雇佣驾驶员开车的,则应该由雇主(即车主)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2......


·注册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注册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一个公司想要注册成功,不仅要有足够的资金,还要有完善的体系,其中包括了公司股东、监事、董事、财务人员和公司法人代表。......


·债权转让协议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发生效力的情况: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


·最新甘肃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最新甘肃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一、最新甘肃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1、甘肃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


·聚众斗殴致死如何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持械斗殴的情况,此时就很容易造成他人的死亡,那么要是聚众斗殴致死的话,此时应该如何罪定罪处罚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


·离婚协议中有经济赔偿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中有经济赔偿的范文是怎么样的?男方:×××,民族:汉,现居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包括加班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一、商品房是什么商品房,通俗的说呢,就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