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
  
  
  二、土地使用证的分类: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二) 集体土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办理人的相关资料和土地使用的相关资料,当事人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应当遵守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避免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另外,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还需要交纳相关的土地使用税和工本费及印花税等,需要当事人提前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有区别吗?
      一、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有区别吗?有区别的,劳动者随时辞职就是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


·租售同权政策,最先是由广州省有关部门提出的地方性政策,继而发
      租售同权政策,最先是由广州省有关部门提出的地方性政策,继而发展为有在我国各大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施行试点的国家政策。目前,河南省最为试点城市之......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去当地劳动局请求帮助。1、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


·如何和装修公司打官司
      如何和装修公司打官司装修新家是件高兴而又麻烦的事,大多数人选择将装修工程交给装修公司,省心又省时。但遇到不良的装修公司时,需要对峙法庭的时,......


·应该怎么变更监护权(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
      应该怎么变更监护权(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二)申请变更监护人......


·征地拆迁协议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征地拆迁协议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一、征地拆迁协议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可以行政复议的。二、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上市审批机构是哪个部门 随着市场的发展,企业也会选
      公司债券上市审批机构是哪个部门随着市场的发展,企业也会选择发行自己的债券,达到融资的目的,公司债券是公司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公司债券的发行......


·债务纠纷诉讼期间合同终止履行吗
      债务纠纷诉讼期间合同终止履行吗?提起诉讼后合同并不会当然终止履行。只有满足了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时,才会终止履行。《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


·销售假药无罪判决的可能性多大?
      销售假药无罪判决的可能性多大?销售假药无罪判决的可能性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


·车身划痕险包括玻璃吗
      车身划痕险包括玻璃吗?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车辆上一些附加险。其中划痕险做为车损险的附加险,很多人都会购买。那么如果车辆玻璃破......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怎么判
      现在离婚案也越来越多了,由于离婚的原因逐渐的增多,法院在第一次判决时往往会考虑到双方的意见,有一方不同意离一般都会判不离,但是如果一方坚持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