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一、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但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
  
  1、债权是有效的;
  
  2、债权是可转的;
  
  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债务人被通知。
  
  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跟第三方签署协议,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有:
  
  1、债权是有效的;
  
  2、债权是可转的;
  
  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债权人本人同意。
  
  免责债务承担的结果是第三方承担债务,原来债务人与债权人脱离了关系,如果第三方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第三方赔偿损失,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要求承担债务。此外,第三方可以进行抗辩,向债权人表示主张无效。最后,主债务附带的利息等债务也一起转移给了第三方。
  
  二、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经过协议将他的债权全部的或其中一部分转让给他人。
  
  
  债权如果是全部转让的话,那么受让人代替了原来的债权人变为新的债权人,原来的债权人便脱离了关系;债权如果部分转让,那么受让人成为第三人参与至原来的合同关系当中,跟原来的债权人一起共享债权。债权转让需要符合如下三个条件才可以:
  
  第一,公司的债权需要有效存在。债权转让需要合同是有效存在的。债权转让的一个根本前提就是债权是有效存在的。让与他人无效债权,或是已经无效的债权,则为转让标的不符合。此项规定目的是防止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债权双方,及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在债权转让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要有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行为由于是处分行为,所以它必须满足民事行为可以生效的条件。
  
  第三,债权需要具备可转让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诉讼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此时需要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说到了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问题,当事人一般就要先确定诉讼离......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一、农村集体山林承包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


·无证驾驶逃逸算犯罪吗
      依照我国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对于无证驾驶逃逸的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是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是如果当事人是无证......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多久,程序是怎样的?一、民事案件受理时间是多久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


·监护人证明哪里开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对于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需要有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进行保护。为了明确监护关系,更好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很多情况下需要开具监......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我国统一对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作出了规定,如果是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则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才行。而作为劳动者,也要清楚......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新刑法非法持有毒品
      我国的法律规定,不管是非法持有毒品还是贩卖毒品都是要受到严惩的,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我们也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确定处罚的多少的。那么,新刑......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是可以的,但要符以下两个条件:1、流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