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证驾驶逃逸算犯罪吗

依照我国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对于无证驾驶逃逸的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是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是如果当事人是无证驾驶并且肇事的情况下还逃逸了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要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1.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情况的处理办法。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的具体相关规定,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无论是当事人还没有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是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了,或者是机动车驾驶证被执法部门暂时扣留的情况,都是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依照法律要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两百元到两千元,并且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15日以下的拘留。2.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了并且逃逸的情况的处理办法。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如果当时因为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导致了重大的事故,在事故当中出现了重伤或者死亡的状况以及其他的财产损失严重的状况,当事人就会被处于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是拘役的处罚。如果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出现了逃逸的行为,或者是有其他的一些比较恶劣的情节,对于当事人要依法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如果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逸了,并且交通事故导致了受害人死亡的情况,当事人要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3.依照法律规定,哪一些情况才会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呢?(1)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没有通过合法的途径以及专门的驾驶培训学校相关驾驶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当事人依旧驾驶机动车上路。(2)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我驾驶的机动车和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上面所规定的车型不一致的情况,也是作为无证驾驶来处理的。(3)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在已经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没有在身上随身携带和驾驶的这辆机动车车型相符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也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4)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所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是通过违法途径得来的,例如说机动车驾驶证是伪造的或者是通过改造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变为自己的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而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过期失效或者被执法部门暂时扣留或者吊销的,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还驾驶机动车上路,都是属于无证驾驶行为。(5)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已经超过了法律上面规定的可以驾驶机动车的年龄,或者是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不被允许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就会按照无证驾驶来处理。(6)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拥有军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的机动车驾驶证,但是当事人用这样的驾驶证来驾驶民用的机动车,也是属于无证驾驶的行为。(7)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用其他国家的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机动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


·最新的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
      最新的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婚姻无效案件如何审理?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


·产假期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产假期公司能辞退员工吗?产假期公司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如果此时随意辞退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必须要给这个职工一大笔物质赔偿。而女员工在产假期间被......


·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对现场进行勘验
      在民事诉讼中,有些争议的标的物无法移动或者不能携带、搬运至人民法院,而这些物件又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人民法院需要对这些标的物进行勘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这个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它是有一定的使用年......


·一般偷窃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般偷窃罪既遂怎么判刑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


·欠钱不还起诉后对方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后对方没钱怎么办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欠债不还起诉......


·一、与公司签解除劳动合同反悔可以吗?
      一、与公司签解除劳动合同反悔可以吗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和辞职书一样的效力,就是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标准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重视防水材料的......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