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没有效。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转移夫妻财产会产生的法律后果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怎么办?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综合上面的说的,离婚财产是可以转移到子女名下的,但是必须要双方的认同才可以做出这一行为,离婚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应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一方没有同意,那么就属于违法的转移,这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所以,合法的转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寻衅滋事罪主犯和从犯量刑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主犯和从犯量刑区别:1.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
·签订分公司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分公司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1、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查看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索要其复印件,并委托律师对其工商信息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分公司......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补偿?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补偿?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补偿,九级工伤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二)项规定,非本......
·端午节上班工资加班算法
端午节上班工资加班算法1、2017年端午节放假时间2017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30日(星期二,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5月28日......
·从法律角度来讲
从法律角度来讲,只要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那么劳动者就算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了。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很多时候在劳动者转正之后......
·砸车窗盗窃要怎样量刑
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有哪些?
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有哪些?土地征收关系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经济发展,而且也深深地影响到国家集体的重要利益,征地补偿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征......
·商标撤销和无效宣告的区别有什么?
商标撤销和无效宣告的区别有什么?1、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
·失信人可以担任法人吗?
失信人可以担任法人吗失信人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
·申请国家赔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家有关机关也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做出的决定都是绝对正确的,因此才通过相关立法来确保国家机关和我国公民之间的监督权力是相互的。也就是说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