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谁承担?

一、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谁承担?
  
  
  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进行支付,或者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决定。这期间支付抚养费的金额与正常的情况是一致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四、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如果夫妻选择起诉离婚,但是还在上诉期间没有正式下达判决结果的期间,孩子还是需要扶养费的,这一般也是由没有得到孩子抚养费的一方支付的,支付的标准与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扶养费的支付相关事宜的要求是一致的,如果双方对于这期间扶养费的支付问题达成这一致也是可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欠钱不还怎么申请拘留
      欠钱不还怎么申请拘留欠钱不还一般不能申请拘留。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只能去法院起诉,不能直接申请拘留的。但是......


·怎么争夺宝宝抚养权
      怎么争夺宝宝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


·共同犯罪主犯从犯如何认定?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总有人无视法律,铤而走险,进行犯罪活动。犯罪有可能是个人行为,也可能是团队集体进行。如果是团队活动,那么在犯罪活动......


·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造成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
      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造成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在经济生活中,合同是约束双方行为、保障双方权利义务的有力武器。有时候因为特殊情况......


·破产企业的员工有赔偿吗
      根据《公司法》里面的条文规定,导致企业破产的情形很多,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最终走向了解散的话,意味着肯定要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


·累加的诉讼标的怎么收取诉讼费用?
      累加的诉讼标的怎么收取诉讼费用?一、累加的诉讼标的怎么收取诉讼费用?按照累加的总诉讼标的额来收取诉讼费用,我国法律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


·签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
      签劳动合同是我国要求的对于每个人进入社会工作后都必须签署劳动协议。而签署这个协议也是为了保证劳工双方的利益与义务,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工方,是很......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


·起草合同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起草合同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一、起草合同时要注意什么问题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


·当事人分居6个月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到庭会判离吗
      当事人分居6个月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到庭会判离吗1、被告是否出庭,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


·无牌无证醉驾驾驶摩托车罚款多少钱在新交法的规定
      无牌无证醉驾驾驶摩托车罚款多少钱在新交法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