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造成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

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造成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
  
  在经济生活中,合同是约束双方行为、保障双方权利义务的有力武器。有时候因为特殊情况,合同双方都违约,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像这种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造成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一些资料来告诉您。
  
  一、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二、双方违约指的是什么?
  
  双方违约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违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双方违约概念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双方违约同过失相抵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经常发生重合的情形,以致于人们经常将二者等同,混合使用。因此,讨论双方违约必须将其与过失相抵制度联系起来。过失相抵,又称混合过错,是指就损害的发生,权利人存在过失时,法官可以按比例将损害在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分摊以减轻或免除义务人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
  
  三、双方违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有人认为,双方违约的法律后果为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违约的责任构成、责任形式等,与单方违约不应有任何区别。这种观点原则上是正确的,但双方违约与单方违约相比较,也有自己的特殊性。因此,双方违约的责任构成自然有新的特点。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和第592条的规定,对双方违约构成要件的考察,应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即双方违约是以双方合同为前提和基础的。
  
  对于单务合同,因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不会出现双方违约的问题。
  
  2、有违约行为存在。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二条 【双方违约和与有过失】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违约行为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又称合同义务不履行。在以往的学说中,对违约行为是否包含违约方的主观过错问题,有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主张,违约行为是当事人及有关的第三人有过错地不履行合同债务,客观原因导致的合同不履行,不应视为违约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违约行为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过错。《民法典》以严格责任为规责原则,将过错因素排除在外,因此违约行为不应再包括主观过错。
  
  3、当事人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
  
  既当事人双方均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的合同义务都不符合约定。这里双方违反的义务仅限于合同义务,而不包括其它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仅仅违反了法律义务,可能构成双方过错,但不一定构成违约。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的都是法定义务,或者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另一方违反了法定义务,则不属于双方违约的调整范围。
  
  4、双方违反义务均无正当的理由
  
  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义务比履行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如属正当行使履行抗辩权,或者一方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出现,则不能认定为双方违约。
  
  上文说明了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障碍等10种方式。在实际生活中,合同双方违约的现象还是比较少的,更多是单方违约,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造成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权限主要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权限主要有哪些?1、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但是,这里的使用不是任意使用,其必须在设定土地使用权所限定的目的......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缓期执行开除公职吗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缓期执行开除公职吗2007年6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施行后被判处缓刑的人员(包括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监护人可以强行指定吗?
      现代社会,关于监护权的纠纷案件还是很多的,不论是因为父母离异还是出国留学问题所导致的,监护人的指定问题都是人们探讨的问题,那么监护人可以强行......


·财产保全担保金额是多少
      财产保全担保金额是多少一、财产保全担保金额是多少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


·辞退员工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辞退员工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


·女方想离婚分财产怎么分?
      女方想离婚分财产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


·经济纠纷起诉状模板
      经济纠纷起诉状模板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金融行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尤其是经济上的纠纷开始增多。在发生纠纷之后......


·一、判三年什么时候可以假释?
      一、判三年什么时候可以假释?判三年执行刑罚满一年半之后可以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


·婚姻法自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最近有不少人在咨询我们,如果夫妻要自动离婚的话该如何操作,此时又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但其实您说的婚姻法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因为我国本身就不存......


·在我国被行政拘留可以会见吗
      现在有一部分比较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这对于治安稳定工作是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的,在治安管理工作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处罚措施就是属于行政拘留,......


·男女一方有精神经病可不可以离婚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