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案件银行流水转移财产合法吗?

一、离婚案件银行流水转移财产合法吗?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司法解释
  
  
  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以上的九种情况,就是离婚是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时候,由于时间急迫,如果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
  
  
  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司法机关举证,司法机关可以将私自转移财产的一方认定为有过错方,在进行财产分隔时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具体情况应当结合离婚财产分隔的实际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石城超生抚养费多少钱,石城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虽说国家已经开放了相关的准二胎政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家庭都可以生育二胎,生育二胎是需要在一定条件下的,如果不满足条件的话是需要缴纳关于不......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一、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一)内源融资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拖欠工程款怎么要?一、什么是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医护人员因为操作失误导致医疗过错发生,都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医院应该承担......


·武强县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强县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农村征地的话涉及到的不仅仅是土地的补偿内容,很多时候还涉及到征地地面上的财务价格,在征地上会有一些其他的建筑物......


·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
      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一、疫情期间房东不减免房租可以投诉吗?
      一、疫情期间房东不减免房租可以投诉吗?可以投诉,但如果是个人原因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部分房东免除了疫情期间租客的房租,其法律依据在于租客因疫情......


·换地合同时间写错了可否毁约?
      换地合同时间写错了可否毁约?换地合同时间写错了不可以毁约,发生合同约定错误的话可以重新签订。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


·男女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男女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首先是由离婚男女协商确定,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就只能通过法院进行判决。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


·欠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欠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欠条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文书,但是很多人对于欠条不是很了解,容易把欠条和借条混淆。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