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医护人员因为操作失误导致医疗过错发生,都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一些轻微医疗过错中,医护人员的失误并没有给患者带来额外的伤害,这就有一个问题,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一、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承担赔偿责任?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只有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如:医院为获取利益出售假药、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进行不该实施的手术等。“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如:医院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提示告知义务等。2、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的客体包括法律和法规,如《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如《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此外,还包括评判医疗行为是否得当重要依据的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如果违反这些“法”,则使医疗行为具有了违法性,存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可能。3、患者有人身损害结果。只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时,侵权行为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损害主要是指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如病情加重、器官功能的减退或丧失、患者死亡等,而损害的结果既包括物质性的,如为补救治疗等支出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等,也包括精神层面所遭受的伤害,如给患者或患者家属造成精神痛苦,侵犯患者隐私权等。4、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活动是一项侵袭性的特殊行为,法律允许医务人员按照医疗常规及流程对患者身体进行特殊侵袭以治疗患者的疾病。如打针、输液、手术等。所以,绝大多数的医疗行为在给患者治疗疾病、抢救生命、提供健康服务的同时,也可能会给患者造成损害。但是,这种损害必须是医务人员有过错或医疗行为违法所造成的,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损害后果的发生与医疗人员的过错、医疗行为的“违法”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二、如何判断医疗过错?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综上所述,医院就医疗过错进行赔偿,必须要符合一定条件,如是医护人员失误所致、给患者造成伤害等。如果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那么医院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患者不可因此向医院提出无理要求,否则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办公秩序,还会被追究民事责任。对于医疗过错的判定,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协助完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


·非法集资50万会如何量刑?
      非法集资是国家一直在大力打击的一种犯罪。非法集资给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无论在投资领域还是普通老百姓的借贷关系中,都很容易看到非法集资的身......


·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侵权怎么罚款?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侵权怎么罚款?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侵权按照营业额的五倍罚款,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


·逾期偿还银行贷款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逾期偿还银行贷款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一、逾期偿还银行贷款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逾期偿还银行贷款也不能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


·介绍卖淫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介绍卖淫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


·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的流程是怎样的?
      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的流程是怎样的?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需要遵守纳税申报→整理材料→纳税的流程,股......


·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吗,有哪些注意问题
      有的夫妻在起草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为了方便而选择打印,这就让很多人以为离婚协议书只能打印,那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吗?是不是只有打印的协议书才有法律......


·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1、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


·信用卡诈骗转治安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现在信用卡的使用非常普及,一些银行在发卡上面管理的也比较宽松,这样就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冒用或者盗刷他人信用卡。如果信用卡诈骗金额......


·计件工资制怎么计算加班费
      现实中,有的劳动者属于计件工资制,这其实就是指按照完成一件产品来计发工资的形式。那么对于这样的劳动者来讲,如果被单位安排加班的话,此时计件工......


·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内容有哪些改动?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文件中重要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法每次修改都是根据实践中的诉讼困难来进行修订的,近二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