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怎样问前夫要抚养费用?

一、怎样问前夫要抚养费用?
  
  
  先催告对方,若对方仍不支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指为其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我国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论是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而另外一方则需给孩子相应的抚养费。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以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而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没有按时的支付所需要的抚养费,那么一方可以进行催要,拒绝支付的那么是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拘留5个月还没开庭是合法的吗?
      拘留5个月还没开庭是合法的吗?一、拘留5个月还没开庭是合法的吗?1、拘留5个月还没开庭一般是合法的,这是由于虽然刑事案件的处理有期限的要求,但......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签名的,夫妻一方代签属无效行为。但是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签,并且委托公证,可以让......


·公司商业机密有哪些
      公司商业机密有哪些2023一、公司商业机密有哪些商业机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


·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时间多久一次?
      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时间多久一次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男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对孩子的探望权方式、时间,如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


·公司辞退期间社保被断交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期间社保被断交是否合法?1、公司辞退期间社保被断交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


·一、事业编有编制能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编有编制能随时辞职吗?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首先是在编职工......


·判决书先下来再办保外就医吗
      是的,但是判决书下达后能不能办理保外就医,主要看犯罪分子符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


·扒窃未遂有前科会被处罚吗?
      扒窃未遂有前科会被处罚吗?一、扒窃未遂有前科会被处罚吗?盗窃未遂有前科会刑拘,但是会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


·协议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对于已经有孩子的夫妻而言,他们离婚后将面临的问题除了财产归属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而一方在获得孩子抚养权后,若是将来发生了不能再继续抚养孩......


·95年之前的国家赔偿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在现在的社会是非常的完善了,对于国家赔偿方面其实早在1995年就是有着规定的,但是在95年之前肯定也发生过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事......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