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从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一、从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
  
  
  二、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三、担保合同与主合同有什么关系
  
  
  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保证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是否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呢?不会的,因为主合同的存在并不以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四、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
  
  
  1、主合同与补充协议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
  
  
  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
  
  
  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协议,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
  
  
  补充协议的编号往往是以主合同为依托而表达的,如__号合同补1、补2,这是强调二者主从关系的实质体现。
  
  
  因为有了补充协议这种特殊形式,能够保证双方履约顺利,合同纠纷减少。
  
  
  2、补充协议的效力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3、补充协议与合同变更
  
  
  补充协议对主合同补充太多的新约定,则该补充合同就难以称之为补充合同了。
  
  
  补充协议对主合同修改得太多,超过了适当的量,或补充协议对主合同的实质要件进行了较大的补充修改。
  
  
  比如对价格条款,技术标准,履约期限等约定进行了不利于其中一方的修改,这也不能称之为补充协议。
  
  
  这些补充和修改已经符合合同变更的要求,应该称之为合同变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的是从合同与主合同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只要主合同无效的那么从合同也会无效,同时在有了主合同之后才会有从合同,所以双方的主从关系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主合同无效的话就失去了担保合同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租来的养殖场,禁养搬迁奖励该给谁?
      租来的养殖场,禁养搬迁奖励该给谁?拆迁奖励是给被拆迁人的,而被拆迁人是指拆迁标的的所有权人,所以搬迁奖励是给养殖场所有人的,而承租人可以获得搬......


·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需要写明什么
      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需要写明什么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格式需要写明甲方与乙方分别是谁,甲方的责任与乙方的责任都是什么,以及为促进家庭和谐......


·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
      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住的地方,都要有温暖的过夜的房子。而施工企业就是这一切的缔造者。那么,对于现在市面上特别是中小型......


·第二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第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


·没有购社保可不可以做工伤鉴定
      没有购社保可不可以做工伤鉴定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姓名权?(一)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


·交通标志主要是指什么?
      交通标志主要是指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在马路上看见各种各样的交通标志,这些交通标志的意义是什么呢?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和了解,本文我们......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


·到法院起诉离婚步骤要怎么走
      到法院起诉离婚步骤要怎么走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


·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理由范围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理由范围是什么?自从我国繁荣富强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提高,精神面貌越来越饱满,普罗大众对于精神生活的需求......


·零利息贷款买车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零利息贷款买车需要注意什么事项零利息贷款买车需要注意一下几点:1.警惕二次抵押。这样的问题虽然较少,但车主还是应警惕自己的汽车被经销商办理二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