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方式目前基本不采用)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它主要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利项目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予扶持、优惠的项目,采取此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三、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土地使用权(land 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的取得方式有很多种,但是具体需要怎么取得,大家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那么是不可以使用改土地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进行出售房屋,大家购买是有风险的,产权不明确不受法律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什么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什么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一个醉驾一个逆行发生事故谁负责?
      一、一个醉驾一个逆行发生事故谁负责?逆行一般就可以直接定全责。但事故交警一般看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一般损失较大的,双方都有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


·二手车购买注意事项?
      二手车购买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二手车购买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何避免踩坑1、看车牌是否干净,通过车牌可以看出车主是否在意车辆,也能看出是不是经常......


·在我国遗产遗产官司诉讼技巧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遗产官司诉讼技巧有哪些有关遗产遗产官司诉讼技巧需要注意哪些1、就起诉方(原告)来说,要把握以下几点:要明确起诉的条件。根据我国《......


·商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商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商标转让交易都必须会存在金钱的往来,有些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商标所有人会不受任何费用而讲自己的......


·做抑郁症司法鉴定准备什么材料?
      一、做抑郁症司法鉴定准备什么材料?(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4)被鉴......


·认罪和不认罪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一、认罪和不认罪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在量刑上认罪与不认罪的区别是:被告人如果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和提出的证据进行抗辩,许多检察官会认为被告人“拒......


·犯罪分子被假释考验期多长
      一、假释考验期多长时间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


·窝藏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窝藏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窝藏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


·非法融资的有那些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


·什么时候做司法鉴定有效?
      司法鉴定是人们在遇到问题无法私下调解的情况下采取的法律维权手段,例如,在打架过程中因受伤赔偿问题引发纠纷就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认伤情,以鉴定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