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南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相关规定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对案件中某个专门性问题作出判断之前,首先要在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但是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办事有什么程序呢?将在下文中以南昌司法鉴定机构为例,讲一讲南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相关规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
  
  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司法鉴定机构相关规定
  
  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通则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三、南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5号令);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二)、办理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2、有不少于2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3、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4、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5、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6、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三)、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3、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4、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5、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6、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7、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8、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9、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报省司法厅核准→告知→办结
  
  (五)、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机构
  
  市司法局法制处
  
  (八)、办理时间
  
  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监督部门
  
  市司法局监察室
  
  (十)、服务对象
  
  法人
  
  在看完上面的文章后,相信您对南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办事指南有了一定了解。要在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是要有一定的程序,但是这个程序没有统一的规定,每个地方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相关的规定,比如各地的司法机构办理依据应该依据各地所在省市的相关法律条例,监督部门也应该是各地所在省市的司法局监察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新刑法轻伤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如果因为他人的问题导致身体损伤的话,我们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如果事情严重的话要需要进行一些司法鉴定或者是伤亡等级鉴定,如果遇到相关问......


·肇事逃逸财产损失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财产损失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


·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防水工程是保证建筑工程外部不受水的侵害、内部不受水的侵蚀的一项工程,从它的作用就能看出防水工程的重要性和地位。......


·一、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还要赔偿吗?
      一、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还要赔偿吗?女方提出离婚是否需要赔偿要看对方有无过错。如果在对方有过错,起诉人一方掌握了全面的证据并且有相应的诉求的情况......


·最新非法侵占罪量刑标准2023
      非法侵占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25岁还能当兵吗
      不能了。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


·起诉方离婚自己辩护可以吗?
      一、起诉方离婚自己辩护可以吗?起诉离婚,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等代理人代理诉讼,但是双方必须出庭,《民事诉讼法》:第四十......


·法律援助可以帮忙工伤认定吗?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积极承担赔偿责任。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伤认定引发的纠纷并不少。对于受伤的职工而言,工伤认定是确定赔偿金额......


·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一、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


·我们的生活当中肯定有很多的情况是有意外发生的
      我们的生活当中肯定有很多的情况是有意外发生的,对于工作当中发生的意外,严重的话是可以进行申请工伤赔偿的。工伤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影响是非常的大的......


·女职工哺乳期顺延原劳动合同
      女职工哺乳期顺延原劳动合同的期限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