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役军人离婚管辖是如何确定的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

现役军人离婚管辖是如何确定的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入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同普通人一样,都划分为两部分,即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才会参与财产分割。所以,分割的关键是如何认定离婚时军人的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都对军人离婚时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明确的划分。因此,关于军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及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从以上的介绍中,我们不难发现,认定军人财产的性质,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为军人特有财产之外,其他没有明确说明的,如果是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所获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军人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次性财产取得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对现役军人婚姻的保护,不仅仅是体现在民事方面,在刑事方面。若有人对现役军人的婚姻进行了破坏,如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或者强迫现役军人的配偶与之发生性关系,那么其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之后就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同时结合《刑法》中的量刑标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公安局侦查期限7-30天吗
      一、一般公安局侦查期限7-30天吗刑事的,派出所侦查期限每个程序侦查时间不同:拘留,单人单案7天,其他30天;逮捕后,60天;补充侦查,每次30天;取保候......


·买房以后才引发各种房屋买卖纠纷的这种事情生活当中可不在少数,
      买房以后才引发各种房屋买卖纠纷的这种事情生活当中可不在少数,可以说,发生这种现象真的是会令当事人非常头疼的一个问题。本身在买房的时候,这对于......


·一般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办?
      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也不例外解决婚姻问题需要依据婚姻法来解决,婚姻自由以后,离婚率也跟着增高,当然在离婚的时候也......


·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增
      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增多的交通事故。在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中,司机醉驾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原因。醉驾当事人除......


·诈骗7天报案钱能追回吗
      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期限有多长
      赔偿请求人通过不同的途径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具体的请求期限也不相同。当事人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在《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劳动合同法孕妇调岗有什么规定吗?
      女职工怀孕,为了家庭和后代的幸福,且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然能够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但是,由于客观原因,孕妇可能需要调岗,无法从事自......


·一、少儿医保怎么办
      一、少儿医保怎么办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均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一)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


·撤销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当罪犯在判刑的时候被宣告了缓刑,此时还不能高兴的太早。因为,还会有一个缓刑考验期,只有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才能不会执行原判刑罚。而实......


·醉驾录了假口供犯罪吗?
      醉驾录了假口供犯罪吗醉驾假口供,即是伪证罪。它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