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出租人应及时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赔偿承租人的损失。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了要补交租金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一般为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未经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二、如何承担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赔偿由于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方可不返还对方预付的半年租金及保证金(这些钱应作为出租方的损失赔偿予以扣除,两年合同履行完毕的租金应不止这个数),如果承租方不同意,可由其起诉到法院通过判决来解决。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情形,可能是出租人违约,当然也不排除承租人违约的情况。自然,违约的一方需要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同时结合《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因为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按照约定对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注册公司法人监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注册公司法人监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目前,越来越多的公司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注册一个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一个法人、股东以及监视,有的......


·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怎么界定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怎么界定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近几年越来越经常被提及,许多家庭因其中一方的家庭暴力行为而选择离婚。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肢体上的......


·哪些情况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的情形包括: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近期山东省在全省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最先开展,直至2017年7月......


·租售同权在许多大城市已经确定开始推行了,这一政策是为了引导人
      租售同权在许多大城市已经确定开始推行了,这一政策是为了引导人们以租房代替买房,减少由于房价过高带来的社会不稳定等不足。但是有很多广州市民仍然......


·哺乳期工作时间怎么规定?
      哺乳期工作时间怎么规定?可迟到或早退1小时上下班。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


·一、起诉降低抚养费纠纷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降低抚养费纠纷的条件有哪些?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老人立遗嘱需要找律师吗?
      老人立遗嘱需要找律师吗?自书遗嘱无需其他人在场,立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持这遗嘱直接继承。可以订立遗嘱订立遗嘱有多种方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


·被刑事拘留最快多久判决?
      一、被刑事拘留最快多久判决?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一般也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流窜作案、团伙犯罪的,时间会更长一些。按照《刑事诉......


·一、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哪里?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就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是在进行工商登记的时候,由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