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8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2018年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二、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之后国家会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除了一般的货币补偿之外,还可能会是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一般来说,房屋是很多人都要一起居住的地方,因此有关房屋的相关决策大家都会比较谨慎。不过,在谈判的同时也尽量避免当钉子户耽误国家的建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后应当何时返还?
      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后应当何时返还?在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时约定质保金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为了使工程只来能够得到保证,也为了使各方的利益......


·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有赔偿吗?
      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有赔偿吗?一、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有赔偿吗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有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


·江苏省司法鉴定鉴定时机怎么判断?
      一般说来,如果涉及到司法鉴定,受轻伤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由公安机关签订伤情鉴定委托书,具体鉴定时间需要等伤愈合之后,这个养伤的过程大概要花费三......


·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的制度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的制度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一、《民法典》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


·一、服装个体户误工费是怎么算的?
      一、服装个体户误工费是怎么算的?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


·司法鉴定与法律法理的关系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与法律法理的关系是什么?司法鉴定的机关、鉴定人员组成,鉴定的原则、流程等都是由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的。(一)司法鉴定的原则:1)合法、独......


·农村无效婚姻子女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无效婚姻子女可以继承土地吗?1、农村无效婚姻子女不可以继承土地,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这与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并没有关系,......


·拆迁怎么分房
      拆迁分房的方法:根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


·醉酒驾驶多久能考驾照?
      一,醉酒驾驶多久能考驾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


·购买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购买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一下几点要求:申请购买者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组合家庭丈女方带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组合家庭丈女方带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组合家庭丈女方带的子女如果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拥有继承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