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购买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购买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一下几点要求:申请购买者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购买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购买者应当年满30周岁。申请购买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2、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一下几点要求:共有产权住房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
  
  共有产权房可以继承吗?
  
  和普通商品房的住宅性质不同的是,共有产权房并不是属于商业性房子,而是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类。有人问,如果买了共有产权房,那么在将来,该房屋是否可以继承呢?根据对《民法典》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理解,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
  
  但要注意了,共有产权房虽然是可以继承,但也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的。如果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是可以继承的,不过,在这里值得提醒一句的就是,只能继承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
  
  反之,并非所有子女都是可以继承共有产权房的,也就是说,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继承之后,在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下,搬出相关的东西,将共有产权住房退回。具体方法是将房屋售出,获取属于个人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部分由政府所得。
  
  既然不能继承,那么房屋自然是要由国家政府再作售出的,而售出方法和后果会使共有产权房屋的性质面临着变和不变的后果:你知道公房吗?其实,和公租房一样,如果共有产权房想要交易的话,必须满足五年的时间才能上市交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1、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第......


·一般情况下,每个人在通过驾校的考试之后,是会有一个驾驶证的。
      一般情况下,每个人在通过驾校的考试之后,是会有一个驾驶证的。然而有些人为了多一些技能或者是工作需要,会多考一些驾照,而这是需要申请的。当然,......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一、什么是融资居间合同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后,甲方按照获得的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向......


·农村房屋应该怎样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


·私募基金可以做保本吗?
      私募基金可以做保本吗?私募基金在法律上不允许在合同及宣传上给客户承诺保本,因此如果有任何人向您承诺私募基金是保本的,可能是为了忽悠你。但是私......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迟迟不见房子,逾期交房能退房吗?房款不是一笔小数目,逾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赔?造成......


·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当事人要是想要撤销婚姻的话,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那么才有可能撤销婚姻。而这其中,您也要了解婚姻撤销办......


·共同犯罪有一人犯罪中止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吗?
      共同犯罪有一人犯罪中止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吗?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如果其中一人犯罪中止、仍应其所构成的罪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犯罪中止的人,根......


·农村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农村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房租合同到期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合同?
      房租合同到期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合同?房租合同到期后如果要续租的话最好是重新签合同,租赁合同到期一般由租赁房和承租方共同签约一份新的租赁合同,内......


·在节假日工作是必须给劳动者加班费的
      在节假日工作是必须给劳动者加班费的,不然是违反国家规定的,那么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怎么来适当的维权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