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租赁期届满,返还房屋是承租人的法定义务,不辞而别不视为承租人有交付租赁物的意思表示,即必须通过交付行为才成完成其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按照该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先催告,在催告没有效果时,才能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你已经多次催促,对方一直未承付。你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你不知道对方的地址,你可以按照对方签订合同时确认的地址作为送达地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送达,并保存好挂号回执。因此,房屋承租人要注意以下几点风险:1、承租人应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2、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于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原状;如果承租人的行为是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以不恢复原状,并可以在现有增加价值的范围内向出租人请求偿还费用。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否则,承租人不仅应当支付逾期返还租赁物的租金,偿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还应承担租赁物逾期返还期间意外灭失的风险。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支付期限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根本性的条款,合同相对方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三)项、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关于对方遗留在房屋内的个人物品,你可通过公证或由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见证封存,限定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前来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你可以依法处分该物品,并以物品折价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关于租金及逾期违约金纠纷,法律规定权利人应在一年内提起诉讼。租客的不辞而别是没有告诉房东要走的,所以在这段期限之内房东所遭受到的损失应该是由租客来进行承担的。并且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租聘期限满了之后房东需要及时的返还出租人的私人物品,并且租客需要及时的返还房东的房子和房子内租聘的物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并购基金怎么设立及其运行模式
      并购基金怎么设立及其运行模式一、并购基金怎么设立并购基金主要分为控股型并购基金模式和参股型并购基金模式。前者是美国并购基金的主流模式,强调......


·司法鉴定资格条件是什么
      司法鉴定资格条件是什么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


·申请了取保候审需要开庭吗?
      申请了取保候审需要开庭吗?取保候审不一定要开庭。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该依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吗
      是的,因为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


·新刑事诉讼法中的拘留有哪些规定的内容?
      对于一些满足法律上规定的各种罪行的条件的人,我国可以轻易的按照法律予以判刑,而对于一些比较罪行比较轻的违法行为,我国也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例如......


·网贷不还钱被起诉的不良后果
      网贷不还钱被起诉的不良后果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


·自己如何缴纳社保基数
      自己如何缴纳社保基数一、自己如何缴纳社保(在户口所在地)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在夫妻离婚官司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并不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而是组成了一个新家庭。不过,若走到了道路尽头,就需要另谋出路了。双方若能达成一致,好聚好散最好。若对离婚持不......


·医疗事故的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的责任包括哪些?要是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除了需要及时对患者做出救治,减少损害程度外,同时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那具体而言......


·违反办案时限该怎么办
      违反办案时限该怎么办国家机关每天都会办理很多案件,而这些案件因为各种因素的原因所需要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我国关于办案时限是什么以及相关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