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证人应该如何作证?

刑事诉讼中要求,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是有作证的义务的。而此时作证的人,我们一般称之为证人,其所作的证供为证言。实践中,证人的范围有所限制,那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这种缺陷或者年幼要达到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时,才能排除其证人资格,而是否达到了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不能以个人主观判断,必须由专门人员的鉴定来确认。
  
  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对于证人的作证能力应当采取推定法,即推定每一个人都有作证能力,如果要否定一个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二)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或者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只能以书证的形式出现,而不能以证人证言的形式出现。
  
  (三)证人证言必须坚持个别化原则,即一人一证,利用座谈会形式形成的材料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四)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问形成了相应的证明关系所决定的,因此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证人不能由办案人员随意指定或更换。
  
  证人必须亲口陈述或亲笔书写证言,除办案人员制作笔录以外一般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这种不可替代性同时决定了证人作证的优先,即当诉讼中的证人身份形成以后,他(们)将不可以在诉讼中担任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五)证人是指除了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的人,因此“所有知道案情的人都是证人”的说法是错误的。
  
  (六)见证人,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办案人员要求对诉讼中的某些法律行为进行见证的人。
  
  例如,对勘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的诉讼程序行为是否合法所进行的见证,由于这些证明行为不是针对案件事实而作,所以,见证人不是证人。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证人应该如何作证
  
  (一)关于权利,证人应当享有以下的权利:
  
  1、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词的权利,证人如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有权要求法庭为其提供翻译人员。
  
  2、有要求宣读、查询、补充、更正自己证言笔录的权利。
  
  3、有获得经济补偿或报酬的权利。
  
  4、有请求人民法院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权利。
  
  5、享有特殊情况下的拒绝作证权,又称拒绝证言权或证言特免权,即当证人有义务向法庭作证时,法律赋予证人中的一些人因特殊情况下的情形而享有法律免除其承担作证义务的一种特殊的权利。
  
  (二)证人应负的义务:
  
  1、按通知的要求出庭的义务。
  
  2、如实作证并回答质询的义务,如实作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是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其二是不得隐匿事实。
  
  3、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
  
  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外,最为常见的就是证人了。作证人也是有要求的,证人作证同样有要求。关于“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这个问题,我们已经为您做出了介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批捕了之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了之后还能取保候审吗?批捕以后,法律没有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


·犯罪既遂的解释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解释是什么?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


·农民工确认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农民工有本地公民工和外地农民工这个说法,只是工作地点不同而已。农民工的工作非常辛苦,在工作工程中不小心也会收到一些伤害。那农民工确认工伤认定......


·店铺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店铺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我国现在经济社会都在不断发展,人们可以进行投资赚钱的方式也在不断增多,人们可以进行约定,签订合同来进行股权的转......


·举报企业偷税漏税需要哪些材料?
      举报企业偷税漏税需要哪些材料?举报企业偷税漏税需要的材料包括有举报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还有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


·支票日期填写规定
      支票日期填写规定与常识现如今支票是汇款的一种特例方法,主要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而且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也是需要可靠的资信,......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的寿命也在逐渐的延长,因此有关退休年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的寿命也在逐渐的延长,因此有关退休年龄方面的规定也在根据社会的发展进行一定的调整。众所周知的是,女性的退休年龄和男性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怎样分割
      婚前财产顾名思义,就是指在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就取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也是属于夫妻财产中的一部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就有可能要进行分......


·很多人对回迁房并不熟悉,回迁房是指开发商通过土地征收,赔偿给
      很多人对回迁房并不熟悉,回迁房是指开发商通过土地征收,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主要特点是暂时尚未取得房屋所属权证书,但在将来一定会拥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小企业的用人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