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小企业的用人关系管理极度不规范,它们许多时候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提出离职时还不发放工资。如果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进行投诉,借助政府的力量进行维权。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去相关法院起诉。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因为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材料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提供自己的工作证、工作服、工作记录等证据材料,还可以请求相关同事作证人证明。只有在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劳动仲裁委员会才会支持劳动者发放工资的请求。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每月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贩烟叶什么罪
      私贩烟草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处罚程度根据私贩烟草的数额而有不同。根据《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


·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
      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月;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


·一、微信被骗找网警有用吗
      一、微信被骗找网警有用吗有用,该机制将通过建设网警公开巡查执法平台,建立完善网上公开巡查执法、警示教育、犯罪预防、打击控制等各项子机制。......


·在我国醉酒驾驶从重情节包括哪些?
      在我国醉酒驾驶从重情节包括哪些?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


·交通伤残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除了财产的损失以外,最严重的便是身体的伤害,尤其是对身体的伤害到达了伤残的级别,此时就需要进行交通伤残的司法鉴定。为了规......


·刑法的追溯时效是怎么样的?
      刑法的追溯时效是怎么样的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


·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
      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


·盗窃罪法律规定有哪些,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小偷小摸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但这些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只会受到行政处罚。盗窃罪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


·大理石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大理石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我们平时在购销的过程中都会签订合同,但是根据不同的购销的产品,合同的内容也会有相应的变化。对于大理石我们都听说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