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自首的规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自首的规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交通肇事逃逸自首后需要承担的规定责任有以下几点:民事赔偿责任方面。通常情况下,交警会根据事故各方的过错来认定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而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逃逸的当事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的责任。也就是首先推定逃逸方负全责,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才能减轻部分责任。显然,逃逸会加大肇事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方面。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当事人没有违章,则不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一方逃逸,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逃逸者会被处以200元—2000元的罚款,并可能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更为严重的是,逃逸者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如何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如何认定,主要内容如下: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对于主动承担责任的犯罪人员,我们一般会采用从轻处罚的原则,这是对犯罪人员的一种鼓励,同时也是对其的一种激励。相反如果犯罪人员肇事逃逸,对受害一方造成严重的损失,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规定将由当地部门严格追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彩礼是中国婚俗里重要的内容
      彩礼是中国婚俗里重要的内容,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双方的父母对进行彩礼的协商。但是,如果发生离婚之后,财产分割已经是争议的中心和焦点,此时彩礼......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


·工伤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多层面的
      工伤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多层面的,如果说职工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大学生却因为工伤致残,那么当事人是很有可能将来都没办法正常的谈恋爱并且结婚的,......


·利息和律师费是否冲突
      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条关于“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


·一、交通事故监护人误工费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监护人误工费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交通事故监护人误工费赔偿的计算公式是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


·交通事故赔偿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交通事故赔偿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


·退休金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退休金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人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


·辞退员工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辞退员工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疫情银行延期还款的条件是什么?
      疫情银行延期还款的条件是什么?第一是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包括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在家治疗及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患者配偶等。第二是参加......


·起诉离婚开庭未宣判是怎么办?
      由于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之后,一般很难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欠下的债务的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故而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


·事件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事件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一、事件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不同的用途的情况说明的写法是不一样的,但是大体格式是如出一辙的。必须有的部分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