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法和学历有关系吗?

劳动合同法和学历有关系吗?劳动合同法和学历并没有很大的关系,而学历的高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利用虚假的学历、履历足以使用人单位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意思表示的不真实,侵害了用人单位意思自治的权利。用人单位可单纯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与履历的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并可就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对劳动者的学历进行严格的限制而只是赋予单位一定的权利去了解员工的学历背景用以选择最合适的岗位人员,而员工也应该诚实地向单位告知其真实的学历,而学历的高低却不是直接决定其工作的重要指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初中生偷东西警察会怎么处理
      初中生偷东西警察怎么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条件有哪些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购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在将自己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别人并且因此获取到不同程度的收益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出让金的,尤其是对于那些购入使用权的人来说出让金就成为必备......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一房二卖的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如果购房遇到一房二卖......


·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刑?一、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刑?毒驾肇事逃逸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毒驾加肇事逃逸,主要看造成的......


·诉讼时效中断相关法条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相关法条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公安局传唤不去可以吗?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


·住房问题是生活中的大事
      住房问题是生活中的大事,因为它关乎我们的生活质量,所以,人们对于房屋买卖是非常关心的,交易就会涉及买卖协议,这类协议是国家有关法律强制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单方遗嘱如何写?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单方遗嘱如何写?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单方遗嘱订立遗嘱以及财产的一些基本的情况。订遗嘱的日期签名原因都是需要写明清楚的最重要的内......


·私募基金是否审批?
      私募基金是否审批?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


·什么叫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
      什么叫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