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续展、直接办理如何进行?

商标续展、直接办理如何进行?商标续展、直接办理是需要准备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提交申请的书件,缴纳续展规费。(一)准备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注意事项:(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二)提交申请书件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二、缴纳续展规费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在我们国家商标的权利是有一个规定期限的,在到期之前可以进行续展,很多普通人对于续展的要求以及提供的手续材料等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这个时候也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来进行办理的,这样一方面可以省去很多的事项,另外一方面也不会担心时间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祸人伤出院后护理费怎么确定?
      车祸人伤出院后护理费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准备证据,结合证据情......


·民事诉讼败诉方要承担要承担律师费吗?
      民事诉讼败诉方要承担要承担律师费吗民商事案件中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是否应当由败诉方承担,法律界一直在争议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结论,但是“谁聘请......


·民事侵权关系是财产关系吗?
      民事侵权关系是财产关系吗?民事侵权关系是财产关系吗?民事侵权关系,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


·赠品印商标侵权吗
      要看具体情形。如果所用的商标没有被注册或获得商标持有人的同意,则不构成侵权。反之,则构成侵权。从现在案例来看,搭赠是商品的一种商品的促销策略......


·两百多人合伙开店算非法集资吗?
      如今开店经商已经是很多人创业的首选形式,开店就需要活动资金,有时候,股东会向社会吸收资金,以满足店铺正常的现金流。一般来说,开店都属于是设立......


·大学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1995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


·对于虚假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虚假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拐卖妇女罪妇女自愿的不属于犯罪吗?
      拐卖妇女罪妇女自愿的不属于犯罪吗?不属于犯罪自愿的话,那不叫拐卖,叫自由恋爱。关于拐卖妇女儿童,我国的司法解释是这样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


·骗合同保证金属于诈骗吗
      骗合同保证金属于诈骗吗骗取合同保证金也是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形之一,自然也是属于诈骗。但是要注意,只有当其诈骗财物的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一般......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是怎样的(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一、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