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

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常常会签订一些保护自己利益的合同,当我们进入一个公司时,会和公司,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的权利,当然,我们个人与个人在交往时,有时会涉及到私人利益,有时会签订个人与个人的保密合同,那么,有人会问,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下面将为你介绍个人与个人签保密合同是否生效,还有签订合同时需注意的问题。
   一、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
  对个人和个人签订的合同,只要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便不是工商局的正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上没有规定装修合同是要式合同,只要白纸黑字,条款明确,双方有落款签名就有效力。如果两方个人均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且没有精神疾病),内容与形式合法,则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两方主体,是个人与个人,个人和个人的协议要看你们签订的内容是什么,如果你们违反了法律规定那就无效。比如说你们约定一方杀人的秘密或倒运军火的事宜不许外漏,像这样的肯定是无效的合同。你们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建立在公序良俗的基础上。合同本身与劳动法抵触,是无效的。
   二、签保密协议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首先是规范签订制度,依法签订企业《保密合同》。然后应了解签订保密合同的人。其次要强调合同内容的完备性。对于商业秘密的范围、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违约责任等条款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最后,签订保密合同后,应当经劳动行政部门鉴证。二是保密合同应按平等协商,合情合理的塬则进行。要遵守禁止的约定,如有一人违反条款中规定的内容,应当给该人一定数额的经济惩罚。叁是自己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作为需签订保密合同的人员,应认真阅读保密合同的条款,对不平等条款应及时荷香沟通。不仔细审阅,盲目签订,必然承担不利后果。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由双方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因为经常会有人问,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以上是为您整理的有关个人与个人签署保密合同的有关事项,签订合同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需要我们谨慎处理,毕竟事关我们自己的亲身权益,一份合同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我们的利益,综上,个人和个人签定保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还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


·离婚协议之孩子抚养权应该要如何写?
      离婚协议之孩子抚养权应该要如何写?一、离婚协议之孩子抚养权应该要如何写?孩子抚养权协议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


·单位安排加班没工资怎么办
      单位安排加班没工资怎么办加班不给付加班费的:建议劳动者打电话给劳动监察大队,让他们来查处,劳动大队来人时,劳动者主动去举报,要求劳动大队作笔......


·申请重婚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申请重婚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申请重婚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申请重婚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按照婚姻法规定,重婚原配申......


·一、退休有工伤残疾证的有什么待遇?
      一、退休有工伤残疾证的有什么待遇?工伤标准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调解处理,受害一方担心对方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调解处理,受害一方担心对方把车开走后不好执行,一般都会申请诉前保全,将事故车查封,等待判决完毕,如果对方不......


·工伤鉴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
      工伤鉴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应当注意,在2004年1月1日前,《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时效办法》对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规定申请时效,如......


·在我国截图直播侵犯肖像权吗?
      其实在网络自媒体高速发展的时代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的信息好像很难得到很好的保护了,就比如现在深受人们所欢迎的直播,有些人是在主播截图的时候会发现......


·什么是遗弃、遗弃起诉书怎么写呢?
      在社会生活中常常会看到对患病幼儿或者年老长者的抛弃等报道,这种恶劣的行为不仅是道德上的缺失,也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对......


·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请求给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不可以请求给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


·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是如何规定的?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该权利的归属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为了体现公平,在转让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