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作中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

工作中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试用期”是伴随着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试用期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申诉与证明,有关的企业在进行此类问题的处置上回侵犯国家的有关规定,因为这样会给自己获得更大的利益,因此有关的企业不惜铤而走险,所以自己要学会合理的运用有关的规定,进行权益的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离婚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处理?夫妻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


·房屋他项权利过期没有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需要进行贷款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贷款,肯定是有一定的利息的,并且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这种担保通常情......


·用假保险单年审怎么判刑
      该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具体量刑是:《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


·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一、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但如果是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条件是什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条件是什么?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候,可以分割,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藏匿,挥霍共有财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满足某种条件时合同自动解除,当该条件成就时,能否不经通知对方即已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


·追讨个人债务怎么打官司
      追讨个人债务怎么打官司一、追讨个人债务怎么打官司1、债权人如果决定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讨债务,那么债务人可以秘密地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先向被......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交管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虽然简易程序比普通程序的处理要简单的多,但这......


·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单位有哪些内容?
      一般只要在正规的用人单位工作,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署好劳动合同,这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如果不签署劳动......


·离婚协议书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书债务如何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