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期限怎么规定的道交法第72条第二

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期限怎么规定的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二、交警队立案后什么时候可提车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交警队立案后最长30日可以取车。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在实际对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时候,结合到肇事情况的不同,有些案件比较轻微,但有些却相对要复杂一些。对于那种复杂或者造成了严重损害结果的交通肇事,自然处理起来也就要麻烦一些。往往交警对涉事车辆进行扣留之后,就要作出一定的检验、鉴定,自然在这方面耽误的时间就比较久,那么扣车期限也要长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新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新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


·离婚再登记结婚手续有哪些
      离婚再登记结婚手续有哪些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各方主体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此类问题层出不穷,由于尚缺乏明确统一的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内容?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有哪些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细则是由交通运输部门在2010年5月1日的时候发布.......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包括几种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包括几种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


·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
      一、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集资诈骗追回赃款可退回吗?
      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会出现团伙聚集集资诈骗的情况,集资诈骗不仅会牵连到受害人的家庭生活,而且很有可能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法律对集资诈骗罪的处......


·房子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
      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交付了定金,并且也签订了认购书之后,却又反悔不想要房子了。那么要是购房过程中房子不想要了的话,此时是否允......


·不可以
      不可以,需要由交管部门更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


·公民报警需要什么证据?
      一、公民报警需要什么证据?公民报警是不需要证据的,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或者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1、是指在侵权诉讼案件中。2、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