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有多长

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和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均为一年。因此,若是以侵权造成患者身体受到损害的案由来进行医疗事故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一年。除了侵权之诉外,医疗事故纠纷还可能是由于医方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的约定,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时效,按照一般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三年的诉讼时效。二、医疗事故诉讼患者需举证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在医疗事故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要提供。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侵权行为、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向法院提供两个要件的证据,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那家医院就诊或手术过,而医院对自己权益造成了损害。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发生医疗事故给患者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必然要对患者及其家属做出相应的赔偿。虽然医疗过错行为或者医疗过失行为是医护人员做出的,但这毕竟属于职务行为,后果往往都是由所在的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要是医疗事故被认定构成犯罪的话,那么作为医护人员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抢劫罪的暴力标准是什么
      所谓“暴力”,是指犯罪人对财物的所有者、管理人员实施暴力侵袭或者其他强制力,包括捆绑、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使他人处于不能或者不敢反抗状态当即......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处理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处理一、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处理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


·对于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一、对于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对于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的时间,《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


·一、酒精度超过多少算醉驾?
      一、酒精度超过多少算醉驾?酒精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情况就属于醉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规定醉驾的刑事责任是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


·中年人立遗嘱的必要性
      一般情况下,中年人拥有更多的社会财富,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家人有可能不了解他的财产所在及明细,从而无法进行继承,使得他的财产便宜了外人。......


·根据劳动法规定怎么算小时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怎么算小时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算小时加班工资是按照不低于原来工资的百分之200来进行发放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


·其实这是属于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作为员工要承担的义务是
      其实这是属于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作为员工要承担的义务是,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告知单位,好让公司做好人员交接的准备。千万不可以直接一走了之,这样......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理由有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理由有什么?一、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理由有什么1.需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审查2.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3.......


·一、医院丢失病历要负什么责任?
      一、医院丢失病历要负什么责任?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的,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


·发包人有时候不会把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方,而是会把建设工程
      发包人有时候不会把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方,而是会把建设工程分包给两个承包方,这就会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对......


·保密合同最新范本怎么写?
      保密合同最新范本怎么写?在涉及到一些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岗位或职业时,上岗之前一定会进行保密培训,并且签订相应的保密合同,目的是为了防止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