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夫妻离婚补偿怎么判?

关于夫妻离婚补偿怎么判?关于夫妻离婚补偿分配主要是看夫妻双方的户口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即均为农村户口,则此征收补偿款均为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夫妻一方不是农村户口,则需要具体区分考虑。在农村征地拆迁补偿中,农村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一般是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宅基地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就房屋补偿款而言,由于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非农业户口的夫妻一方,也是有权分得应得的那份房屋补偿款的。就宅基地补偿款而言,我国实行的宅基地政策,宅基地承载了对集体成员的特殊的社会保障功能,非农业户口是不得购买宅基地的,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如果非农业户口的夫妻一方分割、取得宅基地补偿款,就会对农业户口的夫妻一方基于其特定身份而取得的财产权构成侵犯,并且不利于农业户口的一方今后的生存保障。因此非农业户口的夫妻一方无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即其无权分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征收补偿款。在农村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关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有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的财产;其他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其他财产”包括:“一方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由于补偿款是在婚后取得,也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分割。第二种意见认为,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的补偿,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归失去土地的农村所有。综上,我国法律对于离婚补偿的判定主要是看双方是否都是农村户口,如果一方不是那么不是农村户口的一方是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的,但是可以向另一方要求一份分割房屋的补偿款,这笔钱的数额由双方自己协商。如果双方有婚前协约则按协约划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分到多少财产?
      当代社会,离婚的人们越来越多,离婚不仅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有孩子的夫妻还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您都知道,离婚后孩子只能和父母一......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1、由有关组织指定;2、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


·买回迁房有风险吗?
      买回迁房有风险吗购买回迁房的时候其实也是有风险的,具体的风险内容如下:(一)办证时间难有保障在暂无房产证情况下,如果是买家认为该物业十分“超值......


·债务人失踪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


·农民工讨要工资需要举证吗
      需要。1、收集相关具有劳动关系及所欠工资的证据。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事情都需要证据。2、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如劳动监......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


·无证驾驶该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


·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犯罪起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犯罪起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犯罪起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劳动合同期限未到能否辞职?
      根据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中关于期限的约定往往都是在1-3年之间,也就是说总有一天劳动合同是要到期的,......


·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
      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一、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