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院处理夫妻财产的几种方式有哪些?

一、法院处理夫妻财产的几种方式有哪些?
  
  对于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在具体操作如对于房屋的分割,夫妻双方均要争取产权的,可采用竞价的办法,谁同价高由谁取得,取得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否则,应由房地产评估部门进行估价,予以确定价值,由取得一方给予另一方评估价值一半的补偿。涉及公司股权的问题,因《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权不能随便转让,分割股权涉及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婚姻法做了缓冲的处理,采取的办法是将股份归原持股人所有,由持股人给予另一方相应股份一半的价值,详细分割如下文所述。
  
  1、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分割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实践中,比如对股票的分割,在《胡红卫诉黄燕明离婚及分割股票、中签股票抽签表纠纷案》的判决中,法院在分割股票时,判决依据是参考分割时的股市价,并结合该种股票在一个合理的期间内的股价涨落幅度,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一个股价,或由法院判决确定一个股价,按此股价来计算所持该种股票的全部价值量,进行分割。
  
  2、以夫妻共同财产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3、以夫妻共同财产在合伙企业出资的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4、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分割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 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以上知识对于法院处理夫妻财产的几种方式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很好的说明。首先根据股票、房产、合资等四种类型的方式进行了分割,主要体现在占有与分割两种角度上考虑。并提出了对于抚养子女方或是经济差的一方,应给与特殊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离婚两个孩子可以判给一个人吗
      可以。一般情况下,两个子女会判决每人一个扶养权,抚养费各自承担。即使到判决给一个人,另一个人也要出抚养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隐瞒精神分裂症结婚算骗婚吗?
      隐瞒精神分裂症结婚算骗婚吗设想一下如果你跟一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病人生活,那肯定会带来许多困扰;精神分裂患者表明上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同,有些病人......


·一、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第一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第二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先报警立案,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对车祸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先报警立案,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对车祸的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之后就可以结束案件了,那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呢?下面来解答......


·教唆犯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一、教唆犯应负什么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刑事审判的任务具体如下:1、审查判断证据与犯罪事实。控方向法院提起指控,就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刑事审判的任务也是内容之一就......


·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
      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此时交易的对象是开发商。由于商品房市场的水很深,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购房者能够小心谨慎......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作用  (一)审判监督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


·附带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当中,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话,相比起来,比诉讼离婚要简单很多。但是夫妻双方离婚时,针对离婚过程当中和离婚以后的一些相关事宜通常会签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