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构成标准是什么

损坏财物罪从字面上我们可以理解为,行为人故意损毁损坏他人的财物,包括公私的财物。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要素有两点,一是行为人的年龄已经达到要负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自己具备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这些要求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那么故意损坏财物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呢?从我国的《刑法》中,我们了解到行为人如果犯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应该对行为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对行为人处以拘役的处罚,以及对行为人处以罚金这样的一个处罚。如果故意损坏财物罪涉及到的财物数额巨大的,或者行为人犯故意损坏财物罪具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应该对行为人,处以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这样的处罚。这里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犯故意损坏财物罪情节严重包含的内容。犯故意损坏财物罪情节严重包括,行为人因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导致受害人精神受到严重的损伤,导致其精神不正常;因行为人损坏他人财物,导致经营单位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引起了生产单位重大的经济损失;行为人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犯罪手段非常恶劣的。行为人犯故意顺坏财物罪时,如果行为人使用的破坏手段非常恶劣,危害到了社会公众的安全,其罪名井盖按照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里面的有关罪行处理。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人达到以下几种犯罪情形的,应当对行为人进行立案追诉。其情形包括:行为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公司因此造成五千元以上的财物损失的;行为人因为屡次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已经达到三次以上情况的;行为人不仅自己犯罪,还召集三个人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作案的。损坏他人财物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小到各种有价值的资料,大到各种不动产。如果行为人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情节很严重的情况,如果这种行为属于一般违反安全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条例中,治安管理处罚所规定的,对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对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对行为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并且行为人要赔偿受害主体的损失,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行为人如果已经满16周岁,该行为人应该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要负刑事责任。总的来讲,行为人犯损坏他人财物罪,其拘留标准就是上面所讲的,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不严重,从法律上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罪行的,这种情况下,要对行为人进行拘留处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采用的是行政处罚。如果行为人所犯故意损坏他人此物罪情节不严重,可以对其处以5天至10天得拘留处罚,并且对行为人处以五百元以下这个标准的罚款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业汇票包括哪些类
      商业汇票包括哪些类一、商业汇票包括哪些类汇票从不同角度可作出不同分类:(1)以付款期限长短为标准,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是指......


·偷税漏税后想正常纳税还要罚款吗
      偷税漏税后想正常纳税还要罚款吗要交罚款的。对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劳务分包资质条件有哪些
      说起工程劳务分包,可能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曾听说过。不过也不是任何一个单位都是具有工程劳务分包资质的,此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条件......


·在劳动合同法中有很多条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不受到侵害
      在劳动合同法中有很多条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不受到侵害,也有很多条款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恶意敲诈用人单位,为此国家专门制定了代通知金这项内容。在......


·新车没有买划痕险剐蹭怎么办
      新车没有买划痕险剐蹭怎么办由于现在的车流量非常大,所以在日常的驾车过程当中总是难以避免会遇到磕磕碰碰,甚至给车辆造成划痕的这些情况。正是因......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


·要怎样来认定挪用公款罪 认定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不管动机如何,都有可......


·公司法人治理不规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公司法人治理不规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以及公司制改革的圆满成功,我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好,最近加上国家对于创业的扶持,越来......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就业,活跃市场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融......


·劳动加班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加班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化学物质一般是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