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再婚其实也是结婚情况的一种,是有过婚姻关系的人再与其他人结婚的情况,正因为再婚的人之前有过一段或多段婚姻关系,所以比较特殊的是,会涉及到前一段婚姻关系的处理。再婚的手续和结婚的大致相同,但要注意的是,在办理之前要确保上一段婚姻关系已经办结离婚手续,不少人认为签了离婚协议书或者两人不再同居已经是离婚了,这种想法是错的。真正办结离婚手续只需要通过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帮助,若夫妻双方还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若夫妻双方无法自行协调相关事项,就要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了。在确认办理完离婚手续后,才算是离了婚,这时再婚的手续与结婚的手续就类似了。唯一不同的是,再婚人士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需要带上离婚证或者离婚的判决书。其余需要带的资料都是与结婚时一样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就做出了相关规定: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双方户口本的复印件和3张二寸的双人合影证件照。婚姻登记机关会在手续办结以后,收回离婚证,重新颁发新的结婚证给两位新人。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话,自然是没有颁发离婚证的,再婚的手续肯定就办理不了,因此大家还是要先办理好离婚的手续。特别要注意的是,有部分男士本来已经有结婚证,可是为了与第三者再结婚,伪造假的资料办理结婚登记,这样操作是会构成重婚罪的,这种婚内再婚是不可取的,如果需要与他人再结婚,还是老老实实的办理了离婚手续,再行办结再婚手续。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夫妻双方因故在离婚之后,双方又有复婚打算,此时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当事人重新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手续的办理,在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那么彼此之间的婚姻关系也才能得到恢复。要是离婚之后,双方没有再次登记结婚,却又共同生活在一起了的,即使对外以夫妻名义,这样的情况下多半也只会按照同居关系来对待处理,很显然就会影响到双方的合法利益。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因此,不管是离婚之后想要再婚还是复婚,在我国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有唯一的一种途径,那就是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的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管辖地是怎样的
      由于劳动纠纷的特殊性,劳动者可以先裁再审,因此劳动纠纷发生后劳动者首先会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是,劳动仲裁与诉讼一样,都会有管辖规定......


·夫妻一方申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申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指的诉讼离婚,这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协议离婚不成功了之后,才会选择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离婚。而这个过......


·对走私的处罚
      走私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具体处罚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


·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担保物权的消灭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


·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什么?
      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什么?一、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什么?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人体伤害残疾标准》的进行判断。Ⅰ级......


·侵犯人身权处罚有哪些
      侵犯人身权处罚有哪些?众所周知,我们每个人都具有人身权利,人身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当人身权被侵犯时,我们应当知道......


·诉前财产保全真有用吗?
      诉前财产保全真有用吗?诉前财产保全真有用,因为在我们国家诉讼之前的财产保全,那么就会对于相关的人员进行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这方面的话就不......


·夫妻离异能否轮流抚养孩子一般情况下
      夫妻离异能否轮流抚养孩子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诉讼中......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


·农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吗?农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


·对于劳动法规定在合同期间如果工作单位对员工进行无故解除合同
      对于劳动法规定在合同期间如果工作单位对员工进行无故解除合同,员工是可以要求工作单位进行一定资金的赔偿,那么主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赔偿的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