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强险中是主张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已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部分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强险条例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强险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问题的复函中表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是什么 ?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可以肯定,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当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主要是有极大的可能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这一块早就已经超出了交强险的赔付额度。保险公司之间对各自的赔偿责任产生相关的争议以后,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必然会受到极大的影响,那么人民法院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依据来确定赔偿责任的。
  
  对于我国的交强险优先赔偿权,法律做出的规定其实是大多数保险行业的险种共同认定先行赔付,特别是对于交通事故的相关险种,保险公司都是需要提前垫付一定的费用,无论这一费用是否属于保险赔偿金的范围,保险公司都有着先行承担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公司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有什么职能
      什么是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有什么职能大型公司中一般都设立有董事会的,而董事会的成员则就属于公司董事。但这其中具体区分为了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


·去了拘留所有什么办法可以无罪释放?
      去了拘留所有什么办法可以无罪释放?一、去了拘留所有什么办法可以无罪释放?去了拘留所后,如果经调查犯罪事实不存在的,是可以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么?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么?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


·使用假币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
      使用假币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使用假币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


·一般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 一、一般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
      一般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一、一般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填合格,然后附加可以填写达到什么标准,如:达到鲁班奖标准、达到国优标准等。不能填写优秀,......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


·一、法人与企业房租无偿使用合同是否能够签订?
      一、法人与企业房租无偿使用合同是否能够签订?法人与企业房租无偿使用合同是能够签订的,(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在签合同时应特别注意:1、首......


·出售商标侵权物品有责任吗
      有责任。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通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


·离婚房子给孩子过户怎么办理
      有的离婚夫妻为了避免双方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争议,于是直接约定将房子给子女好了,这时就会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否则子女也不能实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武汉市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市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武汉市鱼塘征收补偿标准征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


·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
      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企业倒闭了会面临很多种未解决的情况,就比如您所关心的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的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会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