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公司债券核准制是什么

我国公司债券核准制是什么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须经过核准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审查。1、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2、第二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依法审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自受理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发行申请核准后,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可能不再符合发行条件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承销机构应当勤勉履行核查义务,发现发行人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承销,并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综上所述,需要公司债券发行的,那么需要满足公司债券核准制度这个前提条件,只有经过核准后才有发行债券的权利,没有经过核准的且发行了债券的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大家在购买前需要了解是否是经过了核准后的债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作权和职务作品如何确定?
      著作权和职务作品如何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这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定,例如,学校教师为教学编写的教材,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为本单......


·在交通规则中冲黄灯违章吗
      在交通规则中冲黄灯违章吗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公民素质,一般情况下您都知道红灯和绿灯的的交通信号灯意义。都知道红灯不能闯,但在我们......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流程是什么现今随着各种不同需要的发展,经常会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家土地使用权,不论是哪种......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破产清算程序才能破产成功,但是对于企业破产当前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应该......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


·一、江苏省高院醉驾是如何处罚的?
      一、江苏省高院醉驾是如何处罚的?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


·一、无业人员误工费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无业人员误工费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平时工作我们通常说的误工费是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突发状况影响工作所取得的误工费,该误工费是属于正常的范围内......


·武汉社保补缴流程是怎样的
      武汉社保补缴流程是怎样的一、武汉社保补缴(一)武汉社保补缴流程是怎样的1、参保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2、经办机构......


·教师故意伤害学生会受到什么处分?
      教师故意伤害学生会受到什么处分?依据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


·治安处罚招摇撞骗是怎么处罚的?
      治安处罚招摇撞骗是怎么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