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天津房子购买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天津房子购买时注意事项有哪些?购买房屋的注意事项: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2、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定要小心。没有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购买。且不要把填写合同的权利全部交给房地产商。3、买房只看到某个楼盘的一个亮点还不够,还要去综合的考虑其它因素,如户型、内部环境、物管服务、生活成本等。周围是否有好的小学,医院等配套设施是否齐全。4、要看小区临什么路,周边居住的人群怎样,开发商在楼盘打造上是否做了隔音、降噪、防尘处理。看小区的绿化、娱乐等设施是否健全。出行时间之考虑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5、楼间距。楼间距宽是保障业主生活宁静、私密、视野宽阔,也是景观打造的一个平台,但没有很好利用平台打造景观造成宁静、私密、舒适的环境,它同样不是好小区。反之,楼间距不是特别宽,但它有这样的理念和团队去打造优美、舒适、健康的环境,同样称得上好小区。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交易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交易是一个法律原则。目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售楼人员)处在强势地位,与购房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存在开发商(售楼人员)做霸王买卖的现象。为此,消费者要摆正心态,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不签,坚决不买;该坚持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不要图一时之快,随便妥协,从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烦恼和巨大经济损失。在天津购房时需要对房屋自身的条件以及房地产商这两大方面进行关注对于房地产商来说,需要购买具备五证的房屋。从房屋自身的居住条件来看,需要对房屋的外部环境以及内部条件设施等进行考察,购买满足自身要求条件的房屋,坚持自身的消费原则。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贷都三万了还不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在网络上进行一些平台的注册。实际上,很多平台都是进行网络贷款的这些平台有的是经过严格的核准程序,有的实际......


·虚假诉讼最新立案标准
      我国的司法体制主要就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公平,公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权利,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求一......


·法律对于玩忽职守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定罪标准,玩忽职守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尽责,从而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不可挽......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


·爸爸打闺女有什么影响
      看具体案情定。若经司法鉴定殴打致女儿轻伤,就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是什么?很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和一些不法分子寻恤滋事有关,这些人在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起到了很坏的作用......


·检察院对民营企业有调查权吗
      检察院对民营企业有调查权。只要民营企业有犯罪行为,检察院就可以对其审查起诉。例如,民营企业可能构成单位行贿罪,检察院可以因案件需要查询资金往......


·江苏儿童抚养费标准2018年?
      江苏儿童抚养费标准2018年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


·行政拘留送达程序规定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拘留送达程序规定的送达方式有哪些?行政机关的职员,在掌握了确切的对方实施了侵权行为之中,需要按照既定规定法律的规定,处罚该行政相关人,......


·起诉后可以改变诉讼标的吗?
      起诉后可以改变诉讼标的吗?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法院总是根据每......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一、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